安房守日(真田豪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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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假如明末遇到清末情况――记明荷之战

【转贴】假如明末遇到清末情况――记明荷之战

1、前言   遥远的欧洲大陆一角,有一个国家叫荷兰。在英语流行世界的今天,多数中国人对荷兰的印象,也许仅仅限于风车、郁金香之类,还有一个可能被许多人淡忘了的“海上马车夫”的称号。但在这个称号的背后,却是个曾经横扫大洋的海上霸王。不过,这个海上霸王在16世纪与明朝的较量中折戟沉沙,黯然收场。 明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在当时被称为尼德兰的地方,爆发了反抗宗主国西班牙统治的“乞丐革命”,这场革命引发了后来称为“荷兰独立战争”的血腥战争,直到1609年,作战双方均精疲力竭,只好签订了一份十二年停战协定,事实上承认了荷兰的独立。从此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诞生了。   在欧洲,荷兰与葡萄牙很相似,都是极度缺乏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土地,不得不向大海讨生活。当葡萄牙的元气不断消耗在从北非到日本的广大地域时,荷兰在不声不响的完成着航海业积累,到16世纪末,荷兰人已经建立起一支庞大的远洋船队。但当时通向东方的航海图掌握在伊比利亚人手中,他们对此严格保密。为探索东方之路,1593年荷兰甚至派了一支船队搜索北极航线,这当然是一无所获。   机会终于来了,明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了一本由荷兰作者范•林索登写的《旅行日记》,作者作为一名葡萄牙大主教的仆人,在印度生活了七年,曾多次随船队前往澳门,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作为一个荷兰人,他将自己的见闻贡献给自己的祖国。这本书立即成了荷兰人的《马可•波罗游记》,就在当年,荷兰派出了以霍夫曼(Cornelis de houtman)率领的远航队,在这书本的指引下来到了爪哇,他们成为首支获得成功的荷兰船队。虽然路程艰险,船队249人只有89人生还,但他们带回货物获得的高额利润却使荷兰人义无返顾地派出了第二支远征队,带回的货物获得的400%的利润让全国都沸腾了。 2、东印度公司   1602年,经过多年混乱无序的竞争后,荷兰人开始集中自己的力量,最终催生出――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这个“公司”同17、18世纪欧洲的许多“公司”一样,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纯粹经济组织的公司,它们往往带着超出经济范畴的任务,其巨大成功使17世纪被欧洲人冠以“荷兰世纪”,操作模式也成为今后两百多年欧洲列强海外扩张的组织样板。   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首先是一个殖民组织和军事组织,其次才是一个经济组织。根据荷兰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东印度公司不光拥有从好望角到麦哲伦海峡整个印度洋和太平洋的贸易垄断权,而且拥有在这广大地域独立的建立统治、征兵、宣战、缔结和约乃至铸造货币的权力(这也是后来其在台湾、澎湖建立殖民统治机构乃至与明军交火的法律依据)。东印度公司分驻各地分部的首脑不叫经理,而叫总督。   除以上授权外,荷兰议会还授予了东印度公司没收其独占区域内任何外国船只的权力,也就是说他们可以自由攻击在印度洋和太平洋航行的非荷兰藉船只,只要他们认为这些船只干扰了他们的“独占贸易权”。   该公司成立时的认购资本是650万荷兰盾,最初10年每年分得的红利高达股金的25%。当代多数研究西方经济史的学者都说是因为东印度公司拥有当时最“先进”的资本组织方式,代表了当时的先进生产力。事实果然如此吗?   1603年8月,东印度公司在荷兰出售了1200大捆来自中国的生丝,获利225万荷兰盾,实际上,这批货物是同年2月25日船长希姆斯柯克在柔佛港(今新加坡)外1500吨的“圣•凯瑟琳娜”号上抢来的。同年7月,韦麻朗船队还在澳门附近俘获了一艘葡萄牙船,船上的生丝后卖得140万荷兰盾。这两次抢劫事件所获利润已经相当于公司原始资本的56%。由此可见,东印度公司资本的急剧扩张,海盗行径占了多大的比重。 3、首次碰撞   自从《马可•波罗游记》在欧洲出版后,中国就成了欧洲人心目中猎取财富和荣耀的目标,荷兰人当然也不例外,他们到远东的第一时间就准备进军中国。   根据《明史•列传之二百十三》记载:“和兰,又名红毛番。……(万历)二十九年驾大舰,携巨炮,直薄吕宋。吕宋人力拒之,则转薄香山澳。”从记载中可以看出,荷兰人首先试图攻击菲律宾的西班牙人,再无法战胜的情况下又转攻葡萄牙人盘踞的澳门。而根据澳门的本地记载,这次行动也无功而返。 这里澄清一件事情,澳门整个明代都属于中国的领土,只是由葡萄牙人居住而已。葡萄牙人要向明朝政府缴纳土地税,并且死刑一类的重刑须经中国广东地方政府认可方能执行。澳门成为葡萄牙殖民地是在鸦片战争之后。   这次武装试探的首领是范•涅克(jacob van Neck),他是荷兰第二次东方舰队司令官。1604年,第二次东方舰队副司令官韦麻朗(wybrand van warwijck),根据西方记载,他是一个Admiral,即“舰队司令”或“海军上将”。他于此年夏率两艘大型战舰来到中国海面,企图先占澳门,再占澎湖,途中遇到大风,漂流到澎湖岛。当时岛上本驻有防倭寇的“汛兵”,由于倭寇多在冬春季来犯,当时正值夏季,驻军已撤回大陆,所以荷兰人在毫无抵抗的情况下“占领”了澎湖,并升起了东印度联合公司的旗帜,自说自话地宣布此地为“荷兰据点”。   韦麻朗驻扎妥当后,让一名中国商人去大陆同福建地方官员洽谈通商事宜。在当时,中国人私自与“外番”通商乃是大罪,因此,该商人一上岸即被逮捕,明朝地方官同时要求荷兰人先退出澎湖――这里是中国领土。   也许是荷兰人把中国当成了东南亚土著,这个要求他们退出澎湖的讯息韦麻朗只当耳边风,他一方面派人向明朝驻福建的税吏宦官高(上面宝盖,下面一个采字)行贿,一面写信威胁地方官,声称如果不同意贸易,即派军舰沿福建沿海进攻。结果,他们的这种做法引来的是明朝的50艘海军战舰。   舰队指挥官名叫沈有容,二十年前,年轻的沈有容在明北部边境率29名健卒星夜遭遇三千蒙古铁骑,身中二箭,手刃六人,最后全员退返从而一战成名。此后,沈有容又先后参加过万历朝鲜之役和东南沿海剿倭战役,是一位身经百战的名将。明朝政府派出这样一位将军率舰队来谈判,这是荷兰人万万想不到的。   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沈有容向荷兰人通报了明朝的商业政策并要求荷兰人立即离开中国领土。虽然韦麻朗本人尚能保持风度,但其身边的人却恼羞成怒地拔剑示威。面对荷兰人开战的威胁,沈有容回答道:“中国甚惯杀贼,尔等既说为商,故尔代客,尔何言战斗?想是原怀作反之意,尔来睹天朝兵威耶!汝等不曾听过?我破倭海上,海水尽赤,吾不忍汝等步倭之后尘。”   荷兰人是精明的商人,虽然他们宣称开战,但当他们发现自己的两艘战舰已经被五十艘明朝的战船团团包围,对方的指挥官又是一位底气十足的将领时,他们明智地选择了撤退。欧洲海上霸王同明朝的首次武装较量就这样以不流血的方式结束了,此次事件为澎湖留下了一块称为“沈有容谕退红毛番韦麻朗等碑”,这块石碑到2004年刚好四百岁,是公认的“全台第一古碑”。 4、再次交锋   事情并没有就此完结,1606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舰队在马六甲海峡击败西葡联合舰队,掌握了远东除中海海域外所有的制海权。1609年,荷西停战,荷兰经济开始迅速发展,当时有人统计,荷兰船舶总吨位已经相当于英、法、西、葡四国之和。1619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总部迁至巴达维亚(今雅加达),若干年内,荷兰建立了一系列殖民据点,建成了每一个欧洲人梦寐以求的东方殖民帝国。   1622年,荷兰人卷土重来,巴达维亚总督库恩(Jan Coen)派遣雷耶斯佐恩率领16艘战舰(内有4艘英国船,打开中国大门这件事情,两国利益是一致的),1024名士兵,准备进攻澳门。下达的指令中有这样的话:“为了取得对华贸易,我们有必要借上帝的帮助占领澳门,或者在最合适的地方,如广州或漳州建立一个堡垒,在那里保持一个驻地,以便在中国沿海保持一支充足的舰队。在西方霸权者的眼里,这些中国海港都是他们任意建立军事地点的地方(和清末殖民者的计划并无不同)。   但荷兰人低估了澳门的抵抗能力,结果一场战斗过后,登陆的800名荷兰士兵有136人阵亡,126人受伤,40多人被俘。被击退的荷兰人开始执行第二方案:“在最合适的地方,如广州或漳州建立一个堡垒”。最后他们选择了18年前的澎湖,1622年7月11日,雷耶斯佐恩率舰队以士兵900人登陆澎湖。(这时正好明军汛兵又撤回大陆的空白期)   库恩总督认可了这一行动,他特别要求雷耶斯佐恩攻击附近所有的中国船只,把俘获的水手送到巴达维亚做为劳力使用。他确信“对中国人无理可讲,唯有诉诸武力”。在这种命令下,荷兰军舰到处袭击中国和平居民和民用船只,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抢劫了600条中国船只,掳掠了1500多名壮丁为奴隶(奴隶贸易是大航海时代欧洲人的一项普遍贸易,也是东印度公司在亚非开展的业务之一,明朝之所以不愿意和西洋人通商,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这些西洋人初到中国时普遍都有掳掠人口的劣迹,这无异超出了中国儒教文化圈对通商的定义。国内的很多“学者”在谈到明代对海外贸易的限制时多谈儒教的思想禁锢而很少谈到原始积累时代西方“自由贸易”到底是个什么具体形态。)   8月起,荷兰殖民者开始强迫抓来的华人奴隶在澎湖兴建红木埕要塞,后来又在白砂、八罩附近兴建类似的堡垒。这些堡垒多为每边56米的方型城堡,每堡安置火炮29门。红木埕要塞历时三个月完工,1500名华人奴隶在这三个月中累死饿死了1300名,幸存的270名被送往巴达维亚做为给库恩总督的私人礼物,其中最终抵达的只有137名,其余均死于途中。 (有朋友可能问当时的明朝军队干什么去了,其实道理很简单,按照明朝的军制,每支部队驻防一定的地区,没有上谕不能跨区机动。而荷兰人的实力单凭单个地方的小股驻军是无法在进攻战役将其击败的,这也意昧着要动员一支足以击败荷兰人的野战部队必须得到远在北京的皇帝的批准。而1622年正是明军广宁大败,袁崇焕单剑出关的那一年,在努尔哈赤几乎兵临山海关的情况下,明朝皇帝根本没有可能去料理福建沿海西洋海盗的事情。但即使如此,在荷兰人对中国沿海的骚扰中,凡是有中国驻军的地方,荷兰人都没讨得了好去。)   澎湖要塞完工后,从巴达维亚又派去了一批援军,荷兰人总兵力已经达到12-15艘战舰和1200名以上的士兵,这样规模的部队在欧洲殖民史上已经不算小了。更重要的是,荷兰人根本不相信各种游记中提到的有关中国军队的数字,他们不自量力的提出:“非经荷兰人允许,中国船只不得随地到各处贸易”,也就是说他们要垄断中国对外贸易。 在中国来说,这显然是一个荒唐的照会。荷兰人却并不这样认为,他们非常积极地贯彻以战逼商的政策,频频进犯中国沿海,临近的厦门自然首当其冲,而明军也给了他们与倭寇同等的外事待遇――厦门驻军在赵一鸣的指挥下多次击退荷兰人侵扰,一次就俘斩数十人。   然而,这并不能阻止荷兰人的暴行。为了尽快增加荷属东印度的高素质劳工人口,对中国劳动力情有独钟的库恩总督一再下令,“尽可能的掠夺中国的男、女、儿童,充实巴城、安汉和万丹,荷兰舰队忠实地执行了这一切,这最终激怒了明朝。 1623年8月,主战派官员南居益出任福建巡抚,11月,以计焚毁荷兰战舰一艘,生擒52人,斩杀8人。次年正月,40艘战舰运载着两千明军几乎在一夜间出现在澎湖要塞前,并在荷兰人的炮火下抢滩登陆,发动了猛烈进攻。荷兰人毕竟是一支惯战之师,他们收缩至风柜城,此地三面临海,只有一面靠陆。荷兰军队在陆路挖深壕为障,以战舰控制海上,凭借舰炮和岸炮的交叉火力,成功地阻止了明军的进攻。   见攻坚不下,明军也在澎湖筑石城,双方对峙,相互攻击。南居益亲至澎湖督师,指挥各处明军集结,最终在这个弹丸之地竟集结了超过一万名的明军和150-200条战船。明军水师在澎湖港内遍设火船,攻击荷兰战舰,陆军在马公妈祖庙内架炮隔海轰击风柜城。另外,明军以无数长宽五尺下铺圆木的巨型堡篮填碎石排列为阵,白天做为掩体休息或发炮,晚上则推着它们前进。荷军火炮对此无能为力。同时南居益给新任荷军总司令发信,扬言再不走就用砂石填平澎湖湾。   荷兰人号称纵横七海,但他们从未遇到过如此猛烈的攻击,最终终于支撑不住,被迫在明军监视下拆除经营两年的澎湖要塞,灰溜溜的“扬帆去”。明史载,在达成协议后,荷兰副将高文律等十二人拒绝服从命令,“据高楼自守”,最后被全部捕获,和其他荷军战俘一起“献俘于朝”,以他们的耻辱为第二次明荷间的交手画上了句号。   澎湖之战后不久,库恩总督被召回述职,在述职会上,他主张以武力和恐怖打开中国的通商大门,东印度公司董事会的评价是“虽高瞻远瞩,但不切实际,”这以后,他再也没回到巴达维亚总督的宝座上。   荷兰人打开中国大门的热情一点也不比二百年后的英国人低,被从澎湖击退的荷兰舰队并没有返回巴达维亚,而是直接去了台湾。在当时的通讯条件下,他们可以在中国官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占领澎湖,那么,对于更加山高皇帝远的台湾,荷兰人轻易得手也就不以为怪了。   荷兰人登陆的地方在今天台南的安平,当时称为大员,大员西侧有几个成串的小岛,从一到七分别叫做七鲲身,相距各里许,之间的水很浅,水位低时可与台湾陆路相连。一鲲身面积较大,荷兰人就在这里筑垒,建立了热兰遮城。后来,由于这里与台湾本岛交通不便,荷兰人宋克又用十五匹粗麻布,换取了本岛一块地方,建立了普罗文查城,中国人称为赤坎城。   (就在这一事件发生的同时,在地球的另一边,宋克先生的同胞们以价值24美元的小零碎从北美印地安人手中换取了一块毗邻大西洋的土地,当年矗立在那块土地上的城市,今天叫纽约。)   热兰遮城并不是一座“城”,荷兰语它是一个“kasteel”,即“城堡、要塞”的意思。它在本质上是一座欧洲式的城堡而非中国城市,这也可以理解中国军队后来为什么没能一举攻下这座“城”。   热兰遮城分内城和外城两部分,内城即核心城堡于1624年动工,1632年竣工,外城则于1641年全部完成。总共耗费了18年。据历史文献记载,内城为方形,坐北朝南,共三层建筑,墙高约30英尺,厚4英尺,顶楼四角建有突出60码的棱堡,壁厚6英尺,附建有了望塔。城基广方276丈6尺,顶层和二层均有胸墙,顶层设重炮位15座,南北各挖有通海的深井,以防火攻。二层各边有中圆堡,亦可置炮位。北侧有小门及砖梯,可下至地下室及弹药库。外城较低,搭接于内城西北角,壁厚3尺8寸4分,胸墙高4尺,西北角及西南角亦有棱堡突出。根据近年实测,内城轮廓约为115×115米,外城为165×77米,内城砖厚1寸2分,外城1寸5分,均以糖水糯米汁捣蛎灰及砂制成三合土制作而成,非常坚固,这里也成为荷兰人在台湾的总督驻地和军事中心。   随着时间的流逝,热兰遮城堡东面的沙滩上,一些当地平民慢慢聚集在这里,形成了一个集市,这才是真正的“热兰遮城”,中文译名是“热兰遮镇”。后来郑成功收复台湾战役时此地首先被郑军攻占,以后漫长的围城战所攻击的,就是“kasteel zeelandia”。   普罗文查城坐落在台湾本岛上,与热兰遮城隔台江相望,它设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联系内地,军事上的规模不如热兰遮。此城实际上是由一座大台和西南角两座小台组成,大台上有一座荷兰式三层楼建筑,四隅建有宝塔式了望亭。城的入口设于西面中央,东西南北各设有炮座。据史料记载全楼周长45丈3尺(实测141.5米),楼高三丈六尺有奇,城内也有地窖和水井,外壁厚180公分。普罗文查城前方即为码头。   通过这两座城,荷兰人开始在今后若干年内陆续向台湾内陆渗透。然而此时荷兰人在台湾最大的敌人却并不是当地土著高山人,也不是汉人,而是为数只有几百的西班牙人(在很多时候,一个拥有野心的侏儒比一个温文尔雅的大汉更有威胁)。在荷兰人对台湾开始经营时,盘踞在马尼拉的西班牙人也对此做出了反应。1626年,即荷兰人侵入台湾的第三年,西班牙驻菲律宾总督派遣了十四条船和300人的陆战队在台湾北部的基隆地带登陆,他们很快建立了自己的军事堡垒圣萨尔瓦并以此为据点在两年内控制了淡水地区。 1642年,菲律宾爆发民族起义,驻台西班牙军队大部被调回,这就给盘踞在南部的荷兰人一个机会。这年8月,热兰遮城派出了北伐军,包括陆军士兵1100人,四艘大中型战舰和九艘小型战舰,此时西班牙全部守军只有180人。在这种情况下,当荷兰人兵临城下的时候,西班牙人选择了体面的投降。 马尼拉的西班牙人曾试图“收复”北台湾殖民地,然而很快巴达维亚的荷兰舰队出现在马尼拉本港外,自顾不暇的情况下,这个计划当然无从提起了。就这样,自1642年起,台湾事实上被荷兰人独占了,直到郑成功大军到来长达二十多年时间里,荷兰人在这里逐渐完善了统治机构,台湾成了荷兰人的“东北亚明珠”。 荷兰人窃据台湾后,利用台湾岛有利的地理位置,通过垄断贸易、苛捐杂税和武装抢劫等当时欧洲人流行的“商业方法”,很快获取了巨额的利润。据统计,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在亚洲的众多商馆中,台湾商馆上交的利润位居第二。 (在他们“生意”最好的几年,每年平均从台湾获取40万荷兰盾的纯利润,荷兰盾是金币,50盾含一盎司黄金,40万荷兰盾仅从贵金属角度讲就包含八千盎司黄金约248.8公斤的纯金。从购买力来说,当时192荷兰盾能买2吨黄油。) 仅仅是同中国做生意的若干个国家中的一员就获得了如此多的收益,那么如果能垄断中国的对外贸易,岂不是更能发财?连年高额利润冲昏了荷兰人的头脑,他们再次决定以武力为要挟,要求中国人把所有的对外贸易全部交给荷兰人垄断。于是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每当西方殖民者的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他们就会试图独占中国的对外贸易,这种我们看起来很荒谬的想法对当时的欧洲人来说实属正常。就在荷兰人发动这场战争后若干年,英国人也同样的理由和方式发动了第一次英荷战争。 6、郑氏集团 崇祯六年,即公元1633年的明荷之战,是以“七七事变”开始的,这年七月七日,荷兰人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也没有进行任何事先的宣战,就向明朝发动了突然的进攻(荷兰人偷袭厦门时郑芝龙曾派人去询问为何开战,荷兰人只答复说有“充分理由”开战,却说不出具体理由)。但荷兰人并没有想到,他们将要面对的敌人,并不仅仅是明朝海防卫所序列里的正规军队,还包括一支新近崛起的民间武装力量,而在许多情况下,民间武装的反应烈度,是超过官方力量的。 这支民间武装的首领即是郑成功之父郑芝龙。当年明朝开国之时朱元璋曾经将日本列为不征之国,因此即使是倭寇闹得再凶,即使是丰臣秀吉入侵朝鲜,明朝皇帝也从未想到过进攻日本。反而是一群半商半盗的中国平民,具体来说就是以后来的“开台王”颜思齐为首的二十八名海盗,曾经想到过要占领日本,并以此为基地“徐图中原”。郑芝龙,就是这二十八人中最年轻的一位。 颜思齐等人约定于天启四年(1624)的八月十五日起兵倒幕,不料消息走漏,日本幕府派兵来捉拿,他们只得匆匆逃走,在幕府士兵的包围中杀开一条血路,无一落网。一年后,颜思齐亡故,郑芝龙继任。在他的领导下,这个集团的规模急剧膨胀。据记载:“郑芝龙之初起也,不过数十船耳,至丙寅(天启六年,1626年)而有一百二十只,丁卯遂至七百。今(崇祯初年)并诸种贼计之,船且千矣。”这与荷兰人记载郑芝龙在1627年有船四百只,人员七万,1628年6月“海贼一官拥帆船一千艘”是大体一致的。 而且,郑芝龙集团很快披上了官方的外衣,从一开始他们就与寻常盗匪不同,在大陆沿海作战期间,不杀不抢,甚至还开仓赈济灾民,他们一再表明自己不是恶匪并多次击败明军围剿部队后,明朝被迫进行招安。郑芝龙等的就是这个,虽然官职不大,但他从此就有了合法身份。打着朝廷的旗号,郑芝龙率领着这支不要明朝一分钱的强悍武装,通过一系列“剿匪作战”,彻底扫平了当时东南沿海的大海盗李魁奇等竞争对手,一举成了当时东亚地区的超级海上势力,能与之抗衡的,只有荷兰人和海盗刘香的联合力量。 早在郑芝龙招安之前,郑氏集团与荷兰人就交过手,那是1627年,第二任荷兰台湾总督迪•韦特(Gerand de with)曾发兵攻击在福建铜山的郑芝龙,企图削弱其势力。这次攻击结果是,“司令到达该处后,遭受海贼火船猛烈攻击,只好率领维蕾德号、伊拉斯莫斯号,不发一炮,逃往爪哇,临走前命令其他快艇和帆船返回此地(台湾)。但是前面已经提到,迄今尚无一人回来。”参加这次攻击的荷军差点全军覆没,因此,虽然后来双方关系有所缓和,但当1633年战争爆发时,荷兰人还是对他们下了毒手。 7、大战料罗湾 1633年7月7日,新任荷兰台湾长官普特曼斯率领以密德堡号为旗舰的十三艘荷兰战舰,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明朝管辖的南澳发起了进攻。明南澳守军立即还击,激战中,明把总(守备队长)范汝耀受重伤,17名明军将士阵亡,而荷兰军亦有相当伤亡,不得不解围北上。7月12日,荷兰舰队来到厦门,当时厦门港内停泊着几十艘明廷和郑芝龙军的待修船只。此时南澳战斗的消息尚未传来,明军厦门守将张永产正在泉州操办器械,郑芝龙也正在率主力部队在福宁剿匪。因此荷兰舰队到来进行偷袭时时,中国方面实际处于毫无戒备的状态。结果,荷兰人一举烧毁和击沉了中国方面的15艘舰船(郑军10,明廷5),并登岸“大掠”。偷袭得手后,荷兰人封锁了厦门湾,强迫金厦附近的村庄向荷兰人进贡猪牛等物,并威胁中国方面开放贸易。 7月26日,中国方面的答复来了,荷兰人提的条件是中国方面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贸易,只能与荷兰人贸易,否则将再度开战。中国方面的答复是:荷兰人先赔偿战争损失,退回大员,然后才有可能谈判商务方面的问题。 这种谈判纯属鸡同鸭讲,没有可能成功。荷兰人再次进攻厦门,游击张永产和同安知县熊汝霖督度明军迎击,荷军败退,10余名荷兰士兵被杀。明朝海军追至外洋,因风向不利,经两昼夜未能接敌而回。败退的荷军在海上游弋二十余日,不敢再攻厦门,于是转而从料罗湾进窥海澄境,海澄知县梁兆阳率兵夜渡金门浯屿,袭破荷军,焚其小舟三艘,获五艘。浯屿之战后,荷兰人由于接连吃亏不敢贸然进犯,明朝地方管员也在等待朝廷对于这次明显不是小打小闹的冲突的处理意见,因此在整个八九月份的台风间隙里,明荷双方只保持小范围的接触。 9月22日,福建巡抚邹维琏接到圣旨,崇祯皇帝严令惩荷。邹维琏立即飞谕各地文武将吏,不许再谈“互市”二字,“誓以一身拼死当夷”。10月12日,邹维琏自省城抵达漳州,檄调诸将,大集舟师。以郑芝龙为先锋,高应岳为左翼,张永产为右翼,王尚忠为游兵,吴震元、陈梦珠记功散赏。安排停当后,散发海战方略给各位将领。10月15日,他亲自渡过海澄,誓师督战。 厦门之战损失最重当属郑芝龙,损失的人马既是部下又是绿林兄弟,因此,除了明朝官方安排的赏格外,郑芝龙本人动用了江湖令。他用自己的私人金库对手下发出赏格:参战者每人给银二两,若战事延长,额外增给五两。每只火船16人,若烧了荷兰船,给银二百两(16人分),一个荷兰人头给银五十两。考虑到当时朝廷的七品官月俸,相当今天县处级干部的月工资也不过白银五两左右,这个赏格相当之高。高赏格加上江湖义气激起的愤怒,使得郑芝龙的部下士气高涨。 在明方积极备战时,荷兰人也不敢怠慢,他们招来了郑芝龙的对头大海盗刘香为增援。刘香带来了战船五十余只。这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双方重兵集团互相搜索,互寻战机。直到1633年10月22日,最终爆发了料罗湾大战。 这是一个寂静的黎明,得到可靠情报的明军主力一百五十艘战船悄悄开到了金门岛南部的料罗湾口,在那里,正停泊着荷兰-刘香联合舰队的全部主力。当发现明军来袭时,荷刘舰队摆开了一个荷兰战舰居中,海盗船四散策应的防御阵形,明军舰队则在料罗湾东南角展开,以郑芝龙部队为先锋,顺东风采取了两路突击,黑虎掏心的战术。按照事先布置,明军主力部队全部直奔荷兰舰队,只以辅助部队对付海盗船。同时,他们采用了荷兰人在欧洲战场从未见过的打法――火海战术。明军150艘战船中,只有50艘是炮舰,其余100条小船清一色的火船,随着一声令下,在大船火炮掩护下,百条火船蜂拥而上搭钩点火。 欧洲人使用火船最多只几条,即使在欧洲算是使用火船一流行家的荷兰人也从来没有遭遇过这种火船铺天盖地蜂拥而上的场面。在这种情况下的战斗,结果不会有什么悬念,一阵喧嚣过后,参战的全部九艘荷兰大型战舰中,两艘刚一开战即被火船搭住焚毁,另外两艘则在炮战中被硬碰硬的击沉,此外又被俘一艘,其余几艘全部在受重伤后逃走。荷兰舰只尚且如此,何况刘香的海盗船,参战的刘香战船五十艘,全军覆没在了料罗湾。 料罗湾大战是荷兰人在远东空前的惨败,福建巡扶邹维琏在战后的奏捷书中写到:“此一举也,生擒夷酋一伪王、夷党数头目,烧沉夷众以千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斩夷级二十级,烧夷甲格巨舰五只,夺夷甲板巨舰一只,击破配夷贼小舟五十余只,……闽粤自来红夷以来,数十年间,此举创闻。”荷兰方面自报阵亡八十三人,台湾总督兼舰队司令普特曼斯在海战后即辞去总司令之职。 8、最后的余波 料罗湾大战后,明军乘胜追击,又连续与荷兰人发生小规模海战,一直打到荷兰不敢再骚扰中国沿海为止。而郑芝龙则死咬刘香不放,“一破之于石尾,再破之于定海,三破之于广河,四破之于白鸽,五破之于大担,六破之于钱澳。”最后将刘香逼得在决战中自焚溺死。 6年后的1639年,不服气的荷兰人又派朗必即里哥率大型战舰九艘骚扰中国沿海,多次击败中国水师的小型船队,但最终又被郑芝龙遣人携带盛满火药的竹筒泅水攻击,一连焚毁五艘,朗必即里哥大败而回。直到此时,荷兰人才最终认输,彼此在海上不敢与明军对垒二十余年,也再不敢提垄断中国对外贸易这件事了。 这样,明郑舰队最终夺取了从日本到南海的全部东亚制海权,当时凡航行在东亚地区的船只,都必须花钱购买明郑的令旗,若无此旗,在东亚海面被拦截的概率超过50%,若只在福建沿海,则100%被拦截。最后就连台湾的荷兰人都不得不偷偷地以日本船的名义购买令旗,这对只习惯给别国开通行证的荷兰人来讲,真可说是空前绝后的事情了。 正当时中国东南沿海在明郑和平的笼罩下平稳发展的时候,在中国的北方,发生了重大的历史事件。1644年初,一位被解聘的前邮局职工李自成率兵攻陷了北京城,明朝最后一任皇帝崇祯在煤山自缢,明亡。一个月后,明朝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引清兵入关。郑氏集团很快被卷入了这场改朝换代的大动荡中。当然,那是另一个故事了。[/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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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转贴】假如明末遇到清末情况――记明荷之战

不过对与这段历史不很了解啊 具体来说就是以后来的“开台王”颜思齐为首的二十八名海盗,曾经想到过要占领日本,并以此为基地“徐图中原”。郑芝龙,就是这二十八人中最年轻的一位。 颜思齐等人约定于天启四年(1624)的八月十五日起兵倒幕,不料消息走漏,日本幕府派兵来捉拿,他们只得匆匆逃走,在幕府士兵的包围中杀开一条血路,无一落网。[/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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