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房守日(真田豪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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鯖 江 藩 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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鯖 江 藩 纪

目录
一、鯖江立藩
⒈鯖江入封之由
⒉家臣团和藩政组织
⒊家臣的俸禄
⒋地方支配体制
⒌财政状况
二、藩政的动摇
⒈藩政概况
⒉藩政改革
⒊财政恶化
三、町的整备
⒈代官阵屋与鯖江
⒉鯖江町的创立
⒊町的整备计划
⒋城下町的整备
四、藩校与庶民教育
⒈进德馆
⒉鯖江藩的武学
五、幕末的鯖江藩
⒈间部诠胜
⒉诠胜之后
一、 鯖江立藩
⒈鯖江入封之由

享保五年(1720),越后村上藩主间部诠房去世后。同年九月十一日,继任家督间部诠言接到转封鯖江的命令,此后间部家便入主越前鯖江。翌年(1721)三月,管理西鯖江阵屋辖区的幕府代官窪嶋作右卫门长敷,将越前国今立郡三十三村和大野郡十一村的账目移交给了间部家。同时管理葛野阵屋辖区的幕府代官小泉市大夫义真,也将今立郡七十二村和丹生郡十四村的账目移交给了间部家。这些郡内领地的分布情况及各村石高数据请见下表。鯖江藩的领地如下图所示,分散于现在的鯖江市、武生市、今立町、池田町、今庄町、朝日町、清水町、大野市、胜山市,这与现在鯖江市的行政区域有很大差异。由于其阵屋设置在西鯖江地方,因此也被成为西鯖江藩。但鉴于鯖江藩是其通例称呼,因此本文统一称之为鯖江藩。

图1:鯖江藩所领图【1】

图2
间部家的初代当主间部诠房,乃是与新井白石一同侍奉六代将軍家宣和七代将军家继的侧用人。诠房宽文六年(1666)出生于武蔵忍,其父清贞以小十人組格出仕甲府藩主德川纲重(家宣之父)。诠房少年时代爱好能乐,曾拜能乐师喜多六大夫为师。【2】
贞享元年(1684),时年十九岁的诠房与其弟诠贞一同出仕德川纲丰(后将军家宣),任江戸樱田屋敷小姓,这成为他日后发迹的起点。自五代将军纲吉开始,为了制衡权门世家出生的谱代大名,侧用人逐渐取代老中成为幕府的中枢,元禄之世的柳泽吉保便是侧用人的典型代表。要成为侧用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接近将军,这一点上诠房与柳泽吉保十分相似。宝永元年(1704),随着纲丰被确认为将軍后继者,诠房也逐渐崭露头角。翌年(1705),诠房出任西之丸侧役,拜领相模国三郡三千石。同三年被提拔为若年寄格,不久又升为老中次席格,知行也增加至一万石,位列大名。同六年(1709),德川纲丰正式继承将军之位,改名家宣。作为将军侧近的诠房也随主人高升,拜领知行三万石。同七年(1710)转封上野高崎,知行五万石。从一介下层藩士到城主,诠房续写了新的发迹神话。
高崎乃是中山道的宿场町,地理位置上接近江戸。自天正十八年(1590)井伊直政入封以来,历任城主都是担任幕府要职的名门大名。元禄八年(1695)以来,此城乃是五代将军纲吉的侧用人松平(大河内)辉贞的居城。纲吉死后辉贞左迁越后村上,诠房入主此城。本次转封是配合诠房升职后的地位而进行的,这是由于作为侧用人的诠房仿柳泽吉保例升晋老中格(享受老中待遇)后,需要成为城主大名才能与其地位相符。此外,诠房之弟诠之、诠衡也在元禄年间相继作为小姓召出,并且随着其兄的升进而不断获得新的知行。然而和诠房一同出仕的诠贞,却由于病弱而止步于领四百五十俵。正德五年(1715),诠之知行二千一百五十石、诠衡知行一千五百五十石,双双位列旗本,开创了后来的本所间部家和赤坂间部家。
家宣在继承将军之位时已四十七岁,因此在执政风格上倾向于亲政。为了制衡幕阁的权力,家宣仿效纲吉起用强力侧近如间部诠房和新井白石,以推进他的“正德之治”。据说家宣极为信赖诠房,凡所下问之事皆由诠房传达,老中上奏也经由诠房上报。家宣去世后,年仅三岁零二个月的家继成为将军。作为事实上的将军后见役,诠房此时的权势甚至超越了老中,迎来其绝顶荣华之期。
但是,作为特例而出人头地的诠房也引发了谱代大名的不满。随着幼将军家继的夭折,诠房的政治生命终于结束。享保元年(1716),纪伊德川家当主吉宗入继大统,诠房被逐出幕阁。翌二年(1717),仿佛是命运的安排一般,诠房也像当年的松平辉贞一样由高崎左迁越后最北端的村上。村上城位于标高一百三十五米的臥牛山顶,虽然得以保持城主家格,但很明显是被转封至了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同五年(1720),诠房在该地走向了人生的终点,最后被埋葬在了净念寺内(現村上市寺町)。
间部家从高崎至村上,再从村上至鯖江,这两次转封都具有明显的左迁性质。鯖江领并没有城作为大名居所,因此间部家的格式也降为阵屋大名。当时的西鯖江村作为幕府的代官阵屋所在,不过是北陆道沿边的一介寒村。享保六年四月由村上入封此地后,町的整备就成为鯖江藩的紧急课题,详细内容请见下文。

⒉家臣团和藩政组织

鯖江藩的家臣团创始于藩祖诠房领俸一千五百俵的宝永元年,这一年诠房录用了九名家臣。此后伴随诠房在幕阁中枢的升进,其家臣团规模不断增加。到成为高崎五万石城主时的同七年,总人数已高达九十八人,转封鯖江的享保五年则达到一百二十五人(【御家人名前】·【鯖江市史】)。根据藩士的人事记录——【御家人帳】·【间部家文书】记载,之后下级武士的人数逐渐增长,自宽政(1789—1801)期至幕末,卒族以外的武士人数维持在三百一十五人到三百六十人之间。藩士人数和家禄形态按四种类别予以细分,详情请见下表。
【3】
图3:鯖江藩藩士家禄构成

鯖江藩的家臣分为“士分”和“卒分”两大类。其中的“士分”也就是藩士阶层由家老、番头、用人、物头、给人、无足、中小姓等七级构成,“卒分”的待遇则仿照“士分”。但“士分”和“卒分”的区别并不固定,根据家督相续和奉公的情况,小头以下的武士有降格为“卒分”的可能,而反向由“卒分”晋升为“士分”的情况也存在,只不过这样的例子较少。“士分”当中位列“用人”以上的家臣被称为“上士”,其晋升有特定的规定和要求,享受优遇并担任要职。享保五年转封鯖江时,武治右卫门(家禄一千石)、植田半藏(同六百石)、铃木又右卫门(同五百五十石)、小堀勘十郎(同五百石)等四人任家老职。其次的番头和用人则是藩政的中坚,勝手用人作为财政担当,负责决定每年的年贡比例和酌免、确定御用商人以及资金调度和岁入岁出计划。
物头的地位仅次于上士阶层,其执掌分为两类:“一类是狭义的番方(武官)意义上的物头,也就是军事指挥官;另一类是属于役方(文官)的役人,其任职范围主要是町奉行、金奉行等奉行职”。物头在藩政的各个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且具有升为上士的可能。这里以田中长兵卫为例:“宝永六年,长兵卫以给人席八人扶持的俸禄出仕;同七年任取次,知行一百二十石;正德二年升任物头;享保十年升为用人格,知行二百二十石;同十二年正式提拔为用人,兼任旗奉行;同十四年晋升为番头格,知行二百七十石。”(【御家人帳】)物头以下的给人和中小姓称为中士,徒目付以下徒格(卒分)称为下士。
根据世代任家老职的植田家留存的明治元年(1868)的【分限帳】记载,鯖江藩的役职数共计一百四十二个,其中欠员的役职五十二个。在役职中兼任的情况十分普遍,除前述田中长兵卫外,这里举数例说明:“奥村银马(知行八十石)于文政二年(1819)任取次;翌三年出任吟味役并兼任普請奉行;同四年任郡奉行并兼任寺社奉行、町奉行、勘定奉行;同八年其本职转为町奉行,旧有的三奉行职继续兼任;同十一年银马升任胜手用人,兼任勘定奉行;翌年被以“财务应由多人执掌”的理由解除勘定奉行之职。”与银马类似,足立安五郎(知行六十五石)在文政六年到天保三年之间,同时兼任郡、寺社、町、勘定等四奉行职,期间其本职三度替换。伊丹忠藏(知行六十石)于宽政九年任侧目付,同时兼任御用取次;同十一年任大纳戸役;享和三年(1803)兼任小姓头、御宝藏掛;文化四年(1807)升任胜手用人,同时被免除大纳戸役之职;同十四年在职中病逝。此外,鯖江藩的军政要职——番头和旗奉行按惯例一般由用人兼任,由此可见其立藩理念上的行政优先思想。
值得一提的是,鯖江藩的继承规则也部分打破了旧有的门阀制度,一般要降级继承。按享保十二年藩主诠方的监护人诠贞的命令,用人以下的物头和役人在继承家督之位时不能继承其父的本格身份,而是降为给人;平给人的继承人为无足人;无足人的继承人为中小姓;中小姓的继承人则列为中小姓格。但上士的子弟不在此限,可以世代相袭父祖之职。
以转封鯖江时的家老四家为例:“武治右卫门之子一学,正德二年拜领知行三百石,任若殿样付中老职【4】;享保六年其父隐居,一学继承家督之位;同十一年任家老职。植田半藏的养子左仲,正德二年以用人席十人扶持出仕,享保六年任用人役。铃木又右卫门之子藏人,宝永五年以十人扶持出仕,享保六年任番头。此二人继承家督之位时都已任用人、番头等要职,藏人(继承又右卫门之名)在继承家督之位的翌年就出任家老。”概言之,家老以外的要职多存在重臣子弟就任的情形,但在知行上则一律采取世減制。

⒊家臣的俸禄

关于鯖江藩的俸禄发放状况,这里以田代家为例进行介绍。田代家最初于宝永三年出仕,二代当主田代此面于享保十六年继承家督之位。此面的父亲左大夫原本知行一百八十石,此面继承时酌减为一百四十石。到此面于宽政三年隐居之前,他先后任小姓、取次、物头、持头、旗奉行、用人等职,并于天明六年(1786)加增为知行一百六十石。此面从享保十六年开始,直至他病逝的宽政八年,记载了六十六年间他的领俸状况,称为“御物成渡り覚”(田代清痴家文書)。根据这份文书的记载,此面知行一百四十石,实际收入为知行的35%,也就是四十九石,所有俸禄在一年之内分三回发放。以享保二十年为例,春季发放十九石六斗(春渡)、夏季发放九石八斗(夏渡)、年底发放十九石六斗(暮渡)。春季和年底等额,夏季发放额相当于春季的一半。但由于藩财政紧张,故而会扣减藩士的俸禄,称为“上米制”【5】。比如这一年的上米率为四成,因此实际收入要减去十九石六斗。剩下的二十九石四斗则以实物和金银发放:“春季发放米五石四斗和金三两二分、银九匁六厘;夏季发放米三石六斗和金一两二分、银八匁九厘;年底发放米三石六斗和金四两一分、银十三匁三分七厘。”
在此期间上米率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从享保十六年到元文五年(1740)为40%,宽保元年(1741)到明和八年(1771)为30%。其中宽延三年(1750)到明和八年之间,在年底发放俸禄时,会将当年“上米”的一半以支付金银的方式追加支给,称为“上ケ米御用捨”。但这并非由于藩财政有很大好转,比如宝历六年(1756),“上ケ米御用捨”支给的时间延后到翌年一月,本该三月支给的“春渡”延后到六、七月,而应该七、八月支给的“夏渡”则推迟到了十月。发放俸禄是家臣极为关心的事情,该项史料中“宝历十三年暮渡”条记载着“翌年正月二十九日六时发放”,“明和三年夏渡”条则记载着“十月二十三日白天四点半发放俸禄”。不仅是月日,甚至具体到几点也详细记入。
明和八年年底发放俸禄时,上米率恢复到40%,此后一直延续到安永三年(1774)。安永四年又降为15%,同时春渡和夏渡的推迟成为惯例。天明七年以后三年间由于饥馑的影响,上米率又增加至40%。宽政二年到宽政八年春渡又再度变为15%。

⒋地方支配体制

鯖江藩领如图1所示比较分散,因此采取了圆滑的支配方式。大庄屋制度【6】在幕领时代的正德三年,曾被以村内管理费用增加以及村方支配不规范为理由废止。到间部家入封后,又于享保七年一月再次实施。藩主以及江戸方面对农村管理采取消极的立场,按规定,各村的庄屋【7】以一到二年为限要进行更换,而这一职责以及农村管理的诸项事务均委任给了六名大庄屋。

图4:《鯖江藩日记》享保十二年一月三日

《鯖江藩日记》(间部家文书)享保十二年一月的记事中记载了最初任命的大庄屋:今立郡的下新庄村平左卫门、大屋村宇兵卫、中户口村弥左卫门、广濑村六兵卫、丹生郡的甑谷村三右卫门、大野郡的木本领家村弥三右卫门等六人。藩ZF每年支给这些大庄屋每人米12俵【8】。大庄屋的组名以其居住的村名命名,如下新庄组(今立郡内15村)、大屋组(今立郡内16村)、中户口组及更名后的户口组(今立郡内33村)、广濑组(今立郡内37村)、甑谷组(丹生郡内14村)、木本領家组及更名后的木本组(大野郡内11村)。此后更换大庄屋的同时组名也变更,管辖的村数也有所增减。大抵为今立郡4人、丹生郡和大野郡各一人。
此外又于享保六年,在领近鯖江阵屋的西鯖江、有定、东鯖江、定次等四村任命了阵屋付,享受仅次于各村庄屋和大庄屋的待遇。享保十四年,以东鯖江村彦左卫门和西鯖江村弥次兵卫作为代表,在《鯖江藩日记》中“阵屋付”以“两鯖江”之名与大庄屋组并列而记,也就是说该藩的农村行政区域分为两鯖江以及六个大庄屋组。
间部氏入封后的征租法以“检见”为基础。以享保十一年为例,检见分为大检见和小检见。大检见由郡代、勘定或郡奉行以及代官等三人实施。但代官在大检见中同行乃该年之特例。享保十二年及十三年则实施了小检见。小检见分为两组,一组负责大野郡、丹生郡以及今立郡的下新庄组,另一组则负责今立郡剩下的三组以及両鯖江。前者由给人和代官两人组成,后者由代官三人组成。检见一般于九、十月实施,大检见需要18日,小检见需要24日到26日,各村也有自己组织的内检见(内见)。通过检见,将田畑的耕作面积和耕作者加以统计,制成“差出账”,再由检见役人带回鯖江。藩ZF按照统计结果决定勘定石高,然后于下个月中旬由村役人前往鯖江领取“免状”。这个免状就是决定该村应该缴纳多少年贡的法律文件。

图5:八石、西角间、西鯖江村5年平均年贡率(1686~1870年)
年贡率与藩财政有莫大的关系,同时也是年贡负担者——农民最为关心之事。由于该藩领内残存的“免状”和“皆济目录”比较连续,因此通过这些史料我们可以了解到,今立郡内的三个村子五年间如上图所示的平均年贡率。比如西鯖江村(村高887石余),包含了阵屋町的町方,从享保十三年以降年贡率大致定为15%。上图所示最高的年份延享元年(1744)也仅为27.32%,比其他村子低很多。这可能是因为该村的田地大多位于日野川沿岸地理条件恶劣之地的缘故。而八石村(村高100石余)位于月尾谷内、西角间村(村高321石余)位于池田乡的谷间。八石村的年贡率以在幕府领时代的贞享三年的48%为最高,而享保元年的28%则为最低。天明元年推行定免制【9】后,除特别的年份外,一般为42.7%固定。

⒌财政状况

享保年间,间部氏两次转封,这对藩财政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越后村上领本田石高五万石,但新田出高达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一石,实高超过七万石。而鯖江领的表高并不必实高多。根据《从江户到来御用状》【间部家文书】中对比的两地状況制成的图七可以很清楚地说明这一点。就领内人口而言,该史料记载称人口数与石高不对称。领内人口与知行高相比较少,则意味着生产力低下。以安永九年的人口对比,鯖江领的人口仅为村上领的41%。由于知行高和物成米(年贡数)几乎减半,如何完成作为大名的义务的军役就成为一件让人担心的事。

图6:八石・西角间和西鯖江村的年贡率(1703~1735年)

图7:村上领与鯖江领之比较

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藩主诠言决定实施减少支出的政策。他一方面减少了对前述各分家(如作为旗本的本所间部家和赤坂间部家)的援助金额,另一方面又在家中宣布实施上米制。在节流的同时,为了迅速增加当前的收入,又提高了年贡率。由于幕府领时代征收的年贡率比较低,因此诠言希望能按照贞享三年以前的福井藩时代【10】的年贡率征收年贡。因此,郡奉行和代官指示村方提出福井藩时代的免状以协助调查。鯖江藩成立于享保五年,同年的免状是由幕府的代官下发的。翌年则才由鯖江藩下发。这一年遭遇减收,幕府领和临近诸藩都在前年的年贡率基础上予以1%—2%的减征,但鯖江藩由于是第一年征税,因此没有前例可循。为了保障以后增收政策的推行,在江户方面的督促下实施了平均3.23%的增税。例如,八石村多征了三石五斗余、西鯖江村则多征了六石五斗余。图6所示,享保年间大体上持续了增税的政策。相对的,领民的态度也逐渐出现不稳定的情况。该年十一月,农民大举前往鯖江役所进行强诉,并且有着进一步前往江户直诉的计划。这一事件如何了解,由于第二年份(享保七年)的《从江户到来御用状》文本缺失,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入封后间部氏鯖江藩的状态,可谓一目了然。间部氏多次转封、支出大增,同时实际的知行高又减少,加上不安定的领国统治状态,可谓前途多难。

二、藩政的动摇
⒈藩政概况

享保五年(1720)间部诠言入封鯖江,此后从诠言开始,直到后来的诠胜登场为止,间部氏历代当主并未在幕阁中任职,只是负担一些公役而已。长年往返于江户和鯖江之间,基本上是一介普通的谱代大名。

图8:间部家系图


图9:间部家鯖江藩主一览

诠言并未踏足过鯖江,而是于享保九年死去。诠言的兄长诠贞之长男诠继任家督,成为二代藩主。诠方于享保十四年六月才第一次前往鯖江。诠方的治政持续到宝历十一年(1761)他隐居时止,长达38年。后于天明五年(1785)去世,享年77岁。期间作为“大殿様”【《鯖江藩日记》间部家文书】继续对藩政保持影响力。
三代藩主诠央是诠方的次男,由于兄长早世得以继任家督。他于明和八年(1771)在父亲之前病逝。诠央没有子嗣,由其弟诠茂作为养子继任四代藩主。诠茂于安永二年(1773)第一次前往鯖江,翌年在领内进行了巡视。他于天明大饥馑中的天明六年死去。
诠茂之子五代藩主诠熙于16岁时继任家督。相传他爱好学问和武艺,天明八年曾从京都招来芥川元澄(思堂)为藩士讲授儒学。后又创设了鯖江藩的藩校(见下文)。他于文化九年(1812)死于鯖江,其子诠允翌年继任家督。六代藩主诠允继承父亲的遗志,下文将介绍他对藩士家禄的改革。可诠允于袭封二年后的文化十一年以25岁的年龄去世。其末弟鉞之进继任家督,这便是后来诠胜。
间部氏多次转封,到成立鯖江藩时,面临阵屋町的建設支出和收入减半的局面,成立初期的财政状况十分严峻。藩政的基础得以巩固是在诠方的时代【《鯖江藩日記》(間部家文書)】,期间由于农作物减收和不缴纳年贡数的增多,收入无法增加,于是只得在家中实施上米制,同时向债主请求延缓还债的时间。加上宝历五年鯖江发生大火,烧毁武家屋敷83处、足轻长屋4栋、町家132户,此前整备阵屋町的成果丧失殆尽。因此给藩财政和家臣、领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负担。
在这样的状态下,藩ZF于宽保元年(1741)开始于広濑组(今立郡内)推行定免制,以后逐渐推广。检见役人由于有定免的决定权,因此和村役人之间逐渐产生了特別的关系。这一关系一旦暴露,当然会受到处罚。藩政初期的享保十二年,任代官职的五人中有四人同同被撤职,同时诸役人和大庄屋也被告知严禁接受贿赂収賄。这一事件后,丹生郡丹生乡村的庄屋仪左卫门由于向新任代官龟井又左卫门行贿而被逐出鯖江领。而龟井自己则于元文二年(1737)在任上被以“征缴的米金不足”的理由撤职【《鯖江藩日记》】。从此以后检见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大体解决,增税政策和定免制交替推进。到文化初年时,鯖江领内130村中的86村实行了定免制。文政二年(1819)则开始于全部130个村施行。此后虽然还有村方提出希望实施检见,但直到幕末的大趋势则是定免制。
然而,虽然为了实现财政再建而实施了积极的政策,如采用定免制和多次颁布俭约令,但实际效果并不显著。

⒉藩政改革

图10:间部诠胜木像
诠胜是诠熙的三男,生于文化元年。其兄诠允急死后,以11岁的年纪继任家督。文政九年,诠胜出任奏者番【11】,被破格拔跃而进入幕阁。以后历任寺社奉行【12】、大坂城代【13】、京都所司代【14】。天保十一年(1840)升任西之丸老中【15】,侍奉大御所家齐付(翌年转为侍奉世子家定)。与此同时,其家格也由阵屋大名【16】上升为城主大名,同年获得了幕府的筑城许可以及赏赐的筑城费5000两。诠胜在给家臣的信件中称这是自藩祖诠房以来本家当主所出任的最高级别的职务【《鯖江藩日記》】,透露出了他的欣喜之情。至于他一直期望的筑城,则仅任命了筑城御用掛并制成了设计图,但并未实行。
诠胜任西之丸老中达三年又九个月,由于批判天保改革的主导者·老中水野忠邦,于天保十四年解任。十五年后的安政五年(1858),诠胜再度出任老中,作为大老井伊直弼的助手参与幕政(见下文)。这之间的十五年正是诠胜进行藩政改革的时期。
天保十三年,根据幕府下达的海岸线警备的命令,鯖江藩开始强化军备。安政元年决定采用洋式兵制,安政三年又根据真定流制定了新的家法。在军制改革的同时,天保十三年设置藩校“进德馆”以振兴学政。之后的弘化元年(1844),又延请京都的心学者【17】柴田一作前来授课,并于嘉永三年(1850)设置心学舍“谦光舍”(谦亨舍),诸此种种,都是为了实施普及心学的政策(见下文)。心学普及的中心人物是当时的胜手用人、后被任命为谦光舍主的小仓喜藤兵卫。
根据《御家人账》【《间部家文书》】记载,小仓家原为小头以下的卒分之家。喜藤兵卫的祖父那一代晋升为士分,成为任勘定人和代官的下级武士。喜藤兵卫继任家督时,俸禄仅为五两三人扶持。此后在勘定所任职,历任藏元方、代官、郡方役,后来进一步升进,历任郡奉行、勘定奉行、胜手用人、产物方等负责财政的职务。作为由卒分晋升为士分的家臣,诠胜破例地给予其高达16人扶持【18】(役料20石)的家禄。喜藤兵卫的出人头地正是诠胜选用人才的一个例子。

⒊财政恶化

鯖江藩的财政在诠胜时代进一步恶化,这就对藩士的俸禄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文化十四年,为了应对财政危机,家中发布了五年间半知(上米率50%)的命令,这是历代藩主中最高的上米率。五年期满后,将上米率改为44%,同时将给禄改为月给制,以支付金钱为主要方式。这一新的给禄形态持续了二十年。
如前所述,鯖江藩的藩士在家督相续时实行世减制。根据《鯖江藩家中永禄定书》【《间部家文书》】记载,从诠央到诠熙,以财政困难为理由,不承认因勤功而加增的俸禄,也就是说在减知时以上代当主继任家督时的俸禄为标准。同时又增加了在相续时要减知的“格別之減知之族”。这里尤以对“旧家”(诠房时代录用的家臣)的影响最为显著。宝永元年(1704)录用的吉井家在经历四次家督相续后,其家禄由110石降为9人扶持。宝永二年录用的奥村家经历三次家督相续后,其家禄由140石降为80石。宝永三年录用的伊藤家在经历四次家督相续后,其家禄由180石降为10人扶持【《御家人账》】。到诠允的时代,干脆不再给予勤功加增,而是采取对低禄家臣支给役料的形式进行补贴,并通过“定书”与家臣就这一问题达成协约。但由于诠允急死,这一政策的实施却是在诠胜的时代。文政九年,升任奏者番的诠胜,因为财政的问题表示上述制度実施难以实施。重臣们以赌上自己职务的决心进谏,要求按先代的定书履行。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诠胜将本藩的财政安定置于家臣的生活之上。
背负着藩财政的压力,诠胜向幕阁要职之道迈进。这一时期对弥补藩财政贡献最大当属领地民众上交的调达金和御用金。调达金始于文政九年,诠胜就任奏者番之际,领内村方一同上交的祝贺金千两。天保元年,领内大庄屋以下104人为代表,为帮助整顿藩财政献上二千二百余两;同三年又献上一千八百余两;同六年又进一步献上三千三百余两。同八年,由于天保饥馑的影响,藩领内饥饿状况扩大。进入二月份,各村相继提出救恤申请,领内出现大量饿死者。就在这样极限状況的年份,当年七月诠胜就任大坂城代,又向领民提出三千两献金的强迫性要求。
与调达金相关的是,天保十二年,藩府同意了大庄屋提出的设立产物会所、导入专卖制的要求。由于到当时为止,福井藩札【19】在当地广为流通,短时间内不可能完全替代,而鯖江藩方面又不愿意使用别藩的货币。为此产物会所直接向江戸和大坂的商人出售紬、木棉、真棉、奉书纸等九种当地出产的商品,从而直接取得金银等通行货币【飯田廣助家文書】。天保十三年,产物会所的运营走上正轨,鯖江古町的两替店【20】开始发行本藩的藩札。这一政策的推动主体是町方的有力商人和大庄屋层人士。他们的目的在于垄断本藩从商品生产到买卖的全过程,并独占当中的利益。而从藩府的立场来看,由此保证了大庄屋层能有相当程度的存金,从而使得征收更多的调达金成为可能。此后,藩府以祝金、拜借金、江戸运送金的名义长期征收调达金。万延元年(1860),越前国丹生、今立、大野等三郡中的幕府领13村,由于鯖江藩的调达金赋课太多而团结起来,共同反对将自己编入鯖江藩的命令【《山本喜平家文書》】。
此外,在诠胜就任大坂城代的天保八年,又向大坂银主鸿池善右卫门家借入一万二千三百两的巨额资金。鯖江藩与鸿池家的借财关系始于文化十三年,此后以天保七年借入的一千二百两为最高。诠胜就任大坂城代后,凭借此幕阁要职之权威和畿内的“役知”【21】一万石,以参内上洛费用、藩财政的填补、筑城费、江戸运送金等名义,到天保十四年为止,六年间总共借入五万两。此间,畿内一万石的役知于天保十一年上交幕府。同十四年,诠胜失去了西之丸老中的职务,鯖江藩失去了对债务的担保能力。翌年(即弘化元年),鯖江藩提出延期十年返还债务的通告,鸿池家则拒绝了这一要求,并宣布断绝与鯖江藩的借财关系。
直到嘉永二年(1849),鯖江藩才以旧债务整理为条件再度借入。按照新约定的返还方法,鯖江藩以年贡米和领内大庄屋为连帯保証以返还债务。由于前述调达金和专卖制的实施、藩札发行,此时的大庄屋层已成为藩财政运营不可或缺的存在。这一时期,藩府在江戸方面的债务不断累积,藩财政急速恶化。图11、12显示的是安政五年(1858)时一年的收支状况和藩债情况。该年,鯖江藩的岁入约二万两,债务总额约十八万两。这就是其开始返还债务时所处的状态。该年三月,藩府对大庄屋、町名主、阵屋付庄屋以下村方・町方的有力人士下达了协助改革,上交调达金的命令。
文久二年(1862),幕府以“御勤役中不束之儀有之”(工作中有不合法度的行为)【《鯖江藩日記》】的理由,对诠胜在任老中时的行为进行追罚。处分包括没收其一万石的领地,本人隠居谨慎。今立郡11村、丹生郡5村、大野郡9村等計25村被没收,诠胜的次子诠实继任家督,知行四万石。从此藩财政完全滑向破产的深渊。元治元年(1864),鯖江藩完全停止了向鸿池家的还债。


图11:安政5年(1858)鯖江藩收支表

图12:安政5年(1858)鯖江藩的债务

三、町的整备
⒈代官阵屋与鯖江

越前国中最迟形成的城下町当属鯖江。对其成立的考察主要依赖于《間部家文書》为中心的史料。
小笠原氏胜山藩成立的元禄四年(1691),原本位于胜山的幕府代官所移至今立郡西鯖江村和丹生郡上石田村。上石田村的代官阵屋,依据五石六斗三升三合的“役屋敷引”的年贡割付状(上石田区有文書)来看,其最初设置的时间应为元禄五年。西鯖江村的阵屋于同四年在柴山开始兴建。该阵屋外的东侧部分被称为陣屋町。到同十一年,有十户水吞百姓【22】。西鯖江村全村户数,包含在枝乡有定村14户、出村7户,共计61户【《御絵図御用ニ付御尋之趣口上書》《青山正壮家文書》】。到正德三年(1713),则减少至53户(高持20户、水吞33户)【《加藤新左衛門家文書》】。
到间部家转封鯖江时的享保五年(1720),据时任当主诠言派遣的足轻报告,截止到九月末,当时的西鯖江村仅有27户,人数减少至二百余人。此外由于这里并非北路道的宿场【23】,所以尽管在北陆道沿线但留宿此处的人很少。幕府代官窪嶋作右卫门长敷的阵屋属家有小屋掛17户,加之相邻近处有诚照寺领、东侧的小浜藩领、南北的福井藩领,所以缺乏与阵屋相接的建设侍屋敷【24】的土地。

⒉鯖江町的创立

尽管西鯖江村乃一介寒村,但间部家通过调查,发现附近并没有其他更适宜作为城下町发展的村落。享保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全面接管鯖江领后,间部家全体由村上移居鯖江。但由于西鯖江村的住民极少,根据日期为当年四月二十五日的御用状【《従江戸到来御用状》《間部家文書》】记载,家中众人借宿于各地的百姓家。其中远方的村落每村借宿三、五户,距离鯖江阵屋一里内外的村落则每村一、二户。由于役人分散居住于远方,导致出勤不便。所以主事官员向江户方报告,希望能安排当值者借宿于寺庙附近各家(估计是指附近的诚照寺),同时在阵屋内建设长屋供家臣居住。
众家臣分宿于百姓家的闲置房间,其中甚至包括了用来养蚕的房间。既然住在百姓家中,当然也要共用厨房、浴室、厕所,所以长期居住就给当地民众带来诸多不便。为此,对于要长期借宿的百姓家,由藩府出资扩建其厨房。根据主事官员享保六年秋向江户方的建议,阵屋附近的田地和荒地可以用于为家臣和下人建设长屋。同七年六月七日和七月十九日的御用状记载,计划用东鯖江村的荒地为家臣建设大小七十户长屋,当年建设其中一半【《鯖江郷土誌》】。然而根据后述同十年制成的绘图显示,家中屋敷还处于计划阶段,许多家臣仍继续借宿于百姓家中。
那么分宿的实际状态如何呢?我们试举几例以说明之。秋元喜兵卫于享保六年五月八日开始借宿于今立郡中新庄村的庄屋宅,当年七月二十一日移居阵屋内【《鯖江市史》通史编上卷】。但七月只是秋元家中一部分人移居阵屋中的长屋,其余人还是要居住在离鯖江约8公里的地方。后来经过村替【25】,这里成为小浜藩领,秋元家二十三人则移居同郡的小坂村,在那里分宿于五户百姓家【《間部下総守様内御組衆中御宿賃帳》《真保徳右衛門家文書》】。伊东又次郎则借宿于同郡西袋村的百姓弥平家。十一月二十日该家发生火灾,家财器具烧失不少,只得暂时寄居于山口庄次兵卫家。十二月五日的御用状记载“百姓家致吟味為移候様可被申付”,可以推测又次郎后来移居了別的百姓家。
享保六年二月,鯖江藩的江戸上屋敷【26】烧毁。由于急于重建上屋敷,鯖江的侍屋敷和御殿(藩主居館)建设都不得不停止,更不用说长屋了。侍屋敷和长屋的各项建筑,以及从代官时代以来对阵屋的设施整备都停止了。阵屋内的各项用具都储存在唯一的土仓中,只有武具和马具等没有放入土仓和米仓。此外,由于多年来为了补足年贡,民众大量采伐当地的山林,导致建筑时必须的材木难以获得,建设长屋和厩时只能使用村上时代残留的木材。

⒊町的整备计划

鯖江台地西侧的西鯖江村主要是田地和荒地,这里是作为鯖江藩五万石城下建設的重要区域。但在这里建设城下町(其实应该成为阵屋町)最大的难点在于:此地东侧是作为小浜藩领的东鯖江村、西侧则是诚照寺的“门前”【27】,所以导致无法进行一元化的统治。为了建设新的城下町,鯖江藩准备借用东鯖江村沿北陆道的土地,用于町家的建设。但这一设想并未得到小浜藩的协助,所以无法实现。鯖江藩于是向幕府提出对东鯖江村进行村替,这一申请在享保六年九月九日获得许可,并于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交割完成。如此一来,鯖江藩的城下建设终于得以顺利开展。


图13:鯖江藩古图


图14:鯖江町绘图

由于《间部家文书》在享保七年至十年的记录传承下来的不多,所以我们对于城下町的建设,除了绘图外缺乏更多具体的史料。根据同时期作成的这些绘图,我们仍可以进行一些基本的考察。
(1)最早由足轻提交的报告附图只是一个大致的概念图,并没有经过实测。
(2)根据东鯖江村在成为鯖江藩领的現况图显示,北陆道西侧的规划也没有经过实测,其中原阵屋南侧的长屋和厩都仅限于计划。
(3)作为鯖江藩正式计划的《鯖江御作事》显示,藩府准备在北陆道的两侧配置町人居住区;在东侧的大半、西侧的诚照寺北部地区以及原幕府代官阵屋的南侧则作为侍屋敷的集中建设区域。而在阵屋和北路道相反方向一侧则计划建设御殿。御殿的周围是宽2间【28】、深3间、长205.5间的护城河和城墙。其内侧是宽3间、高7尺、长223间的土居。土居之上则计划建设高5尺5寸、长32间的城墙和长191间的栅栏。北陆道到阵屋和御殿的入口则计划建成“枡型”。然而这一建筑计划由于财政苦难二未能实现。
(4)后来根据实际情况,北陆道东侧的侍屋敷和代官阵屋的扩张和整备,以及御殿和藩的诸设施建造都进行了变更。最东侧原本计划建造35户侍屋敷,实际上进行了缩小。根据安永八年(1779)前后的绘图显示,这里只建设了7户宅邸。而阵屋南侧的藩府诸设施也进展缓慢。
此外,关于诚照寺门前区域的支配问题,当初在幕府领时代实行的是不予理会的方针(可以理解为由诚照寺自行管理)。但享保六年六月,根据幕命对诸国田地和人口账簿进行申报时,门前区域的管理问题就凸现出来。结果在该年九月,幕府寺社奉行向鯖江藩传达,十月作为诚照寺与幕府联络者的宽永寺向诚照寺传达了这一指令:十一月上报包括诚照寺领在内的报告。但向下级寺庙的政令传达和每年的僧侣户籍订正仍由诚照寺负责。后来藩府通过在寺社奉行处的活动,终于在同十三年十二月将诚照寺的这一保留特权也划归鯖江藩,于是对鯖江町的一元化统治终于得以完成。

⒋城下町的整备

随着间部家的转封,不断有商人移居鯖江,在此处建设町家。据享保六年五月二十八日的御用状记载,阵屋前町的家数增加了17户。这之中包括了从旧领地越后村上迁来的近江屋三郎兵卫和福井屋弥作。此后七月二日的御用状,记载了很多商人和工匠提出的“町並家作”(在此处建设町屋)的申请。同十一年的日记中,二月、三月、六月、八月都有记录了在这里建设町家的申请。同十一年的日记则记载了七位申请人的出身地,其中除一人不明外,其他人的本籍包括西鯖江出村、西鯖江村、东鯖江村各一人、附近的丹生郡西番村、下大虫村各一人,此外还有越后村上片町一人。作为这一系列町家增加的结果,享保十四年的鯖江町的家数(指町民,不包括武士),在北陆道西侧有58户、东侧有65户,合计123户【《加藤新左衛門家文書》】。
幕府领时代,鯖江阵屋町的部分和西鯖江村均由同村庄屋管辖,并未像其他地方一样设置町年寄。鯖江藩最初也沿袭了固有传统,由郡奉行管理此处。然而随着当地家数的增加,町的统治制度也要有所整顿。享保十二年七月十二日,藩府任命清水五郎右卫门为町奉行,同年八月六日又任命斋藤屋宇兵卫为町名主,鯖江町的支配体制至此完备化。
享保十三年,为了迎接二代藩主诠方的初次入国,开始了种种的建设工程。三月、四月间,对阵屋内的长屋和武具仓库的进行了修葺。八月对舂屋、九月对土仓进行了修缮。此外,八月又新设了“喰违土居”。由于鯖江町在北陆道出入口没有防御设施,于是在该年六月向幕府提出建设土居申请,八月获批准。这一建筑高7尺、南口长39间、北口长40.5间。作为藩主居馆的阵屋,则于同年十月获得普请的许可。为了等待北国大雪消融,到翌年二月才开始动工,五月竣工。到享保十七年十二月五日,鯖江町市场的集市日始定为五日、十日的六斋市。十二月十五日第一次开市,城下町逐渐得到整备。
愿上天眷顾我!

金森宗康
能力:3 8 9  兵力:12600人 军资金:100000贯 技能: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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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藩校与庶民教育
⒈进德馆

鯖江藩到第六代藩主间部诠允时,开始关注本藩的教育。从天明八年(1788)招揽京都折衷学派儒者芥川思堂(左民)以来,其子孙和门下弟子大乡氏对藩士及其子弟的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宽政二年(1790)开始,思堂每月六次在藩内表御座敷讲授《孟子》和《小学》。这一传统在思堂之后由其子玉潭(轍)、须子等(大乡浩斋)、芥川归山(舟之)、大乡学桥(卷藏)等延续下来【《间部家文書》】。
文化十一年(1814)五月,六代诠允于中小路创立御稽古所,将间部家诸家臣及其嫡子和二男三男集于此处、奖励对学问武艺的修行。其中学问方面由芥川玉潭和补佐役武田万平指导,各种武艺的师范则由世话人负责确定。
七代诠胜之时,御稽古所每日教授四书五经以及《孝经》、《小学》、《近思录》等书籍,时间从朝五时(上午八点)到九时(上午十二点)。下午的教学时间则根据当日讲释、轮讲、诗文会的具体情况确定。


图15:“进德”匾额(间部诠胜书)

诠胜于天保十三年将御稽古所改名为进德馆。进德馆以从江戸归国的归山为中心进行教学。弘化三年(1846)又改定了进德馆规则、学规,以利于藩校的发展。这些规定包括:上午的素读、复读、教示;下午则是每旬第七日的讲释、第四和九日的轮讲、第三和八日的历史会读、第五和十日的四书五经的复读教示、第二日的诗文会【《鯖江郷土誌》】。教师包括师役、塾头(嘉永三年后称舍长)、斋长、世话人、素读掛。归山曾在江户昌平坂学问所求学,所以进德馆也是秉承江户昌平学。武艺方面则任命了各种的武艺世话人,教授枪术、剑术、弓术、居合术、小具足术、和仪术。
御稽古所开设前,藩内将在藩主前展示武艺称为“御览”,在重臣前展示武艺则称为“御吟味”。御稽古所开设后仍沿用了这些称谓。后来御稽古所对芥川门弟等的讲释和素读的考试,在藩主面前考试称为“御直試”,在重臣面前考试称为“御考试”。这些传统到了进德馆时代依旧延续【《间部家文书》】。
江戸方面则于文化十年(1813)十月,在三田小山邸开设御稽古所,由大乡信斋等向藩士讲释四书。御稽古所除儒者信斋外,还设置了取缔役、世话役。讲释于每月的四日、十四日和二十四日进行。每月的十六日和二十八日在用部屋,九日、十九日和二十九日则在藩主的居所进讲。天保十二年(1841)六月,御稽古所转移到了丸之内辰之口邸内,同时改称惜阴堂。信斋任教授,此后惜阴堂陆续由芥川归山、大乡浩斋、大乡学桥负责指导,之后又由芥川归山指导【《鯖江郷土誌》】。信斋虽是芥川思堂门下,却曾在大学头林述斋处求学,后又于述斋设立的城南读书楼任教,因此惜阴堂也导入了江户昌平学。
进德馆和惜阴堂的教授均由藩儒芥川思堂的子孙及其门下弟子但当,两馆的教员队伍也经常轮换交流。此外,这两所学校都与幕府的昌平坂学问所有很深的关系。

⒉鯖江藩的武学


图16:马术指南绘图
根据鯖江藩《寛政改御家人帳》【《间部家文书》】记载,鯖江藩的剑术采用直心影流,师范役为西岛舟平·舟助、高木候治郎·周吉等。弓术采用日置流道雪派的冶田平之丞、和仪术(柔道)采用無拍子流的樋口藤太夫、砲术采用荻野流的斋藤文平、伊东左盛和岩桥纯吉等。负责枪术的乡司松造和一刀流的草间宗僊更是在曾江户接受达人指导。马术采用大坪流,师范役为岸松信左卫门、胁本藤太等【《鯖江郷土誌》】。后来在安政三年(1856)十月,该藩藩士松本五郎进入大野藩开设的洋学馆学习炮术【《各藩ヨリ大野洋学館ヘ入学人名録》《土井家文書》】。
鯖江藩的马术中有一种古代沿袭而来的方法“打毬”。在这一运动中,参赛人员分为二组,每组数人(均骑马)。在赛场中设置数个红白色的毬,两方分别用打毬杖夺取本组的毬,同时妨碍地方取毬。赛场上海设置了毬门,以两方投入的球之多少判定胜利方。这一运动与现在的马球竞技相类似。“打毬”在其他藩也存在,但鯖江藩的众人将之视为实战一般重视,观众往往紧张的双拳紧握以致出汗。其高超的技术通过流传至今的《馬術指南絵巻物》【《岸松家文书》】可窥知一二。

五、幕末的鯖江藩
⒈间部诠胜

幕末的鯖江藩长期处于财政困难的境地。嘉永二年(1849)的正租为15053石,税率约为30%。从弘化二年(1845)算起,五年内平均税率为29.8%。鯖江藩的总体收支方面,岁入大体每万石可收4000两,五万石可得20000两;经常支出大抵也是20000两。但由于有各种临时支出,导致藩财政负担极重。尤其是间部诠胜出任奏者番后,加之异国船对策的实行,导致财政陷入极大困境。例如宽政二年(1790),藩府账簿上还有19000两以上的“貯金”。到文政四年(1821)就只剩下3400两。同九年诠胜就任奏者番后,一次性取出2500两,导致藩库见底。【《御宝蔵御貯金御勘定帳》《間部家文書》】。
文化十一年(1814)以后,每年都实行40%-50%的上米制。诠胜文政九年(1826)就任奏者番后,到文久二年(1862)隐居为止的献金,合计达金23639两、银272贯324匁(约4538两)。安政四年(1857)閏五月,嘉永六年(1853)以来的临时金包括海防入用7000两在内合计达16000两以上【《间部家文书》】。
天保十二年(1841)二月,今立郡大庄屋东俣村饭田彦次兵卫和东角间村的觉兵卫提出申请,希望设立产物会所并实行专卖制。产物会所的经营范围主要是:木棉类、紬类、布类、真棉、麻苧、奉书纸类、火口、艾等九种产品。为了获得直营利润,会所还与江户上槙町喜四郎店的牧野左右平方达成协议,直接向该店送货。从外地购入的商品,同十四年也开始由产物会所专营。其范围包括:鰹节、盐、鰊、数之子、棒鱈、黑砂糖、鯣、昆布等。通过与三国的商人交渉,获得了长期以稳定价格购买的特权,此外还可以从府中(武生)和粟田部的市场以“格別下直”(市场价以下)的价格购买商品的权利。产物会所在诠胜就任老中并获得筑城许可后,获得了更大的关注。因为筑城后将把各种交易集中至城下进行,这关系到城下町的繁荣【《间部家文书》】。
安政五年(1858)六月二十三日,诠胜因另有任用而被大老井伊直弼解除老中职务,其职务由西尾藩主松平乗全接任。二十六日,诠胜受命出任“京都御使”,同日酒井忠义出任京都所司代。次日,诠胜和忠义分别获得幕府赐予的5000两拜借金【《幕外》20―248、249】。七月五日,如前所述下达了对松平慶永的隠居・谨慎的处分。七月九日,诠胜和忠义被批准上洛。七月二十日,诠胜受命在上洛时一切按老中通例行事。诠胜于同年九月三日从江户出发,九月十七日入洛,此后直到翌年二月二十日一直待在京都。他与忠义密切联络,是为安政大狱的指挥者之一。
结束在洛中的任务后,诠胜巡游了大坂、兵库和堺,之后由东海道东行,于三月十一日到达神奈川,最后从品川乘蒸汽船回到江户。三月十八日诠胜登城,此次他以越前“至而薄地之場所ニ而、収納少の趣”(土地贫瘠之所,收入少)为由,要求进行一万石的村替【《幕外》22―277】。但如前所述,由于间部家每年额外要求的献金太多,所以这次村替受到当地居民的大规模反对,甚至前往井伊直弼处直诉,最后导致诠胜的企图未能实现。诠胜于十二月二十四日辞去老中之职。翌年(即万延元年)(1860)二月,幕府下令间部家将越前内10014石上交,相应地补偿间部家越后国颈城郡内11196石。为了制止纠纷,又改为将越前国内6村2019石上交,相应补偿其13村6882石。
被下令移交鯖江藩的13村对这一方案表示猛烈反对,他们提出的理由甚为切中鯖江藩政治的要害。本地由幕府领转为鯖江藩领后:(1)毎年交纳御用金后,各种临时征收的献金过多;(2)用于计算年贡的俵太大(鯖江藩的一俵为四斗六升,而幕府则是四斗;(3)产物会所对菜种、木棉、丝类的专卖将小百姓的农副收入全部夺走;(4)产物会所买卖使用的藩札,在其他领地通用困难。(5)本地买卖的物价与鯖江相差太大。
文久二年(1862)十一月,诠胜由于老中在任中“御勤役中御不束之儀”之咎,被处以减封一万石并且隠居・谨慎的处罚,剩余四万石由诠实继承。最终使得反对运动成功。

⒉诠胜之后

鯖江藩在诠胜之后由诠实出任当主。文久三年(1863)三月六日,鯖江藩奉命在御殿山下警卫,同年六月受命充当守卫京都的小浜藩的援兵。后诠实于十二月去世,当主之位由在鯖江的“卍治”继承,这就是后来的诠道。诠道于元治元年(1864)三月十五日从鯖江出发,二十八日到达江户。该年七月四日下午六点,京都方面的御用达西田和三郎到达鯖江,他传达的是京都所司代松平定敬的命令。由于大量的长州人聚集于伏见和山崎,松平定敬希望鯖江藩能派人前来负责警卫。鯖江藩一方面向江户的诠道报告,同时直接向京都派遣看军势。此时到底派遣了多少军队,我们并不清楚。但以和三郎信中提到的丹波篠山藩六万石青山氏为例,其军队人数为1500人、大砲四门、小筒100门、马12匹,可作为一定的参考。十六日,鯖江藩与园部藩小出英尚、西大路藩市桥长义一道奉命警卫从丰后桥到宇治边的地区。后来其警卫范围又加入了伏见,八月后则不包括伏见。十二月,为了逮捕水户浪士,一桥庆喜出阵。鯖江藩则奉命负责留守中的京都警卫工作。
江户方面,诠道负责江户城西之丸大手门的警卫番。庆应元年(1865)将军家茂宣布上洛,诠道于三月前往“上方”(指近畿),负责京坂和摄海地区的警卫,十月四日又受命增加警卫人数。庆应二年(1866)六月,京都的警卫任务由藤堂高邦接替,诠道转而受命警卫敦贺。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警护敦贺的任务解除。由于警卫工作要耗费不少资金,频繁的任务对藩财政和家臣们都是一笔巨大的负担。
诠道于1869年版籍奉还后任藩知事,1871年废藩置县后免官并移居东京。1882年,诠道将家督之位让与长男・诠信,后于东京去世,享年40。法号:灵光院。墓所:东京都台东区花川户的九品寺。

【1】《间部诠言领知目录》,万庆寺文书。
【2】《间部家文书》
【3】《御家人账》,《间部家文书》。
【4】“若殿”指藩主之嫡男,“若殿付老中”则是侍奉藩主继承人的最高官员。
【5】上米制:由于从江户时代中期开始,诸藩均处于财政紧张的状态,因此开始按定额克扣藩士俸禄,称为“上米”,意为向藩主献上禄米。上米制的特点在于并不减少藩士的知行,只是少发。待财政好转后,又可以全额发放。
【6】大庄屋:管理几个到十几个村落的乡下豪农地主,一般准许使用苗字和佩刀(相当于武士待遇),江户时代中期以后成为世袭职务。
【7】庄屋:存在于日本西部,相当于村长。在日本东部有与之对应的名主。
【8】俵:等于0.35石。
【9】定免制:按固定比例缴纳地租。在检见制下不同年份年贡率不同,在定免制下则基本不再变更年贡率。
【10】鯖江领在贞享三年之前属于福井藩所有。
【11】奏者番:江户幕府中引导大名谒见将军、负责向将军呈报觐见者姓名、官位的职务,是出任其他更高职务的必经之路,历来被视为跃龙门的美差。
【12】寺社奉行:管理全日本的寺社领地及宗教事务,同时负责关东以外地区的诉讼事务。
【13】大阪城代:幕阁中仅次于老中和京都所司代的要职,负责管理大阪城,并监视西国诸大名,紧急时有权指挥西国所有谱代大名。
【14】京都所司代:幕阁中仅次于老中的要职,负责幕府与朝廷的所有交涉事务,并负责监视朝廷、诸公卿以及西国诸大名。
【15】西之丸老中:老中为幕府常设最高职务,侍奉将军、署理国政。在有大御所(前任将军)时,由于其居于西之丸,则设置西之丸老中以侍奉之。
【16】江户时代,大名格式分为国主、国主格、城主、阵屋四等。国主是领有一国以上领地的大名,其领内可以有一座以上的城池。如津藩藤堂家保有伊势国的津城和伊贺国的上野城、前田家保有加贺国的金泽城、小松城。国主格大名是领地不满一国,但被赐予国主待遇的大名,可以和国主大名一样补任从四位下的官位,区别在于其初官为从五位下,而国主大名初官即为从四位下。城主大名和阵屋大名均补任从五位下,区别在于阵屋大名不能修筑居城,只能建造类似于城的阵屋。
【17】心学者:心学是由明代王阳明创立的儒学流派,心学者就是研究心学的学问家。
【18】扶持:一人扶持为给玄米1.8石。
【19】藩札:地方各藩发行的纸币。
【20】两替店:从事货币兑换的商铺。
【21】役知:任特定役职后给予的领地,以此收入作为职务补贴。
【22】水吞百姓:无地、不承担年贡义务的下层农民。与之相对的称高持百姓,指拥有土地,承担年贡义务的自耕农。
【23】宿场:交通要道之上,由于旅店集中而形成的过夜休息地点。
【24】侍屋敷:即武家屋敷,乃武士家庭的住宅。
【25】村替:领主之间处于各种目的交换领内村落的行为。
【26】江戸上屋敷:各藩由于参觐交代的需要,一般于江户建有上、中、下屋敷。其中上屋敷用于藩主及其家人居住,中屋敷供随藩主参觐交代的藩士居住,下屋敷则是藩主在江户郊区的别墅。
【27】门前:战国时代各地寺庙门前往往形成小镇,被称为门前町。这一区域往往被置于该寺庙的管辖下。
【28】间:长度单位,1间相当于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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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福井县史》近世编
维基百科
江户大名公卿

坛子里图不好发,于是附图见网页更新版......

[ 本帖最后由 金森宗康 于 2010-7-3 21: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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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啦,两年..............
我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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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大意觉迷 于 2010-7-3 19:44 发表
写了两年?不容易啊。
第一年忙工作,第二年司考+考研,磨着磨着就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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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江城梅花引 于 2010-7-3 20:01 发表
间部家日后列为华族了吗?
子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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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真田豪 于 2010-7-3 23:12 发表
唔,看来九月检地咱又有个好收成了啊~~~

PS:图片还是上传到文中吧,一来看着方便,二来也好保存~~~
这个,其实我不会传......
多谢八哥更新,大家要看图的话就这里吧http://www.sanada.net.cn/shiliao/shiliao_82.htm#_Toc266019273

[ 本帖最后由 金森宗康 于 2010-7-4 17: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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