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那么,作为大王国家经济基础的屯仓部民制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呢?从史料上分析,屯仓部民制最基本的特征,就在于大王政权从被征服者那里获得一部分土地和人民,作为自己的直辖领地(屯仓)和直属人民(部民)。也就是说,打破原有的通过地方贵族加以统治的间接统治方式而实行直接统治。这样做不仅可以加强大王政权的经济基础和实力,也削弱并钳制了那些有独立性的被征服势力。屯仓主要分布在大王政权的根据地几内、通向九州的交通要道濑户内海周边和后征服的不够稳定的边远地区,就很能说明问题。
是畿内吧?
要说一下的是,本文在概念陈述上似乎存在矛盾。如果屯仓部民制是大和政权的土地国有制而非大王私有,那么大王的经济基础又何在呢?而本文又说屯仓部民制是大王政权的经济基础,不是大王的领地,又何来经济基础之说呢?
奴隶制下的土地国有制实际上就是大王所有制,大王通过战争征服其他地方政权后,将这些政权的土地和人口分为两份,一份封赏给功臣,一部分据为己有。但由于实际的所有权不明,所以很难讲清楚。私以为要将屯仓部民制讲清,首先要将其土地及人口的所有形态讲清,既土地和人口是在法定意义上全部属于大王,由大王分封给地方奴隶主?还是地方奴隶主的土地和人口本身即为其私有?
在下认为不属于大王而属于政权的土地所有制型态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对于大王而言只有拥有所有权才会拥有使用权。对地方奴隶贵族而言,他们可以对土地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可这是因为他们上面有大王,即所有权在大王。可大王却不行,因为已经没有能在法定意义上高于他的人或物了(除非过家是一种超自然的存在)。而倭国的屯仓部民制并非这样一种形态,大王政权正是建立在所拥有的土地和人口的优势上的,没有这一基础,地方贵族又何必听命于大王呢?
更重要的是,如果土地和人口的所有权属于大和政权而非大王,那么每次政坛大洗牌后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呢?获胜的贵族必会对政权所拥有的土地和人口产生想法,而王权将由次不稳。
这里要强调的是,奴隶社会是家天下,所以真正的土地公有制是不存在的,他只能是最高统治者的私有土地,即土地国有制。因为“国”就是属于大王的。
至于以在王权争夺失败后就不能拥有原来的土地和奴隶作为论据,论证这些土地和奴隶不属于大王就更没道理了。难道晋出公被四卿赶出国后,失去了土地,那么他原来对这些土地就没有所有权?
乱谈一通,殿下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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