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神探汤与トモ
真田豪/译


译者序

本文译自前川明久先生所著《日本古代氏族与王权的研究》第一部《古代氏族与氏姓制的形成》之第五章《盟神探汤与トモ》。文中的注解多为提到的某氏观点出自何处,比如“ダチ”与徭役劳动的“えだち”中的“だち”音相近的说法,就出自井上光贞《日本的历史 3》第26页,因为对一般日史爱好者而言作用不大,故略之。

 

允恭朝的盟神探汤


奈良县明日香村飞鸟坐神社(式内社,祭祀事代主命、高皇产灵命、飞鸟三日比卖命、大物主命)境内,有名为火伤之神的形状怪异的石头。据说允恭朝于甘橿丘盟神探汤中被烫伤的人为快速痊愈而来此向石神祈祷。

盟神探汤,有“クカタチ”、 “クガタチ”、 “クカダチ”等不同的记法,从语源上分析很有可能出自朝鲜语的Kuk(汤)、Chat(探る),此外尚有“ダチ”与徭役劳动的“えだち”中的“だち”音相近的说法。将手神入热汤中,视其是否受伤,并将此作为神的判定,这种盟神探汤仪式在允恭朝举行过,《古事记》与《日本书纪》中均有相关记载。

允恭记:

于是,天皇愁天下氏氏名名人等之氏姓忤误过谬,而于白梼之言八十祸津日前,居盟神探汤瓮而定赐天下之八十友绪氏姓也。

允恭纪:

四年秋九月,辛巳朔己酉,诏曰:“上古之治,人民得所,姓名勿错。今朕践祚于兹四年矣,上下相争,百姓不安。或误失己姓,或故认高氏。其不至于治者,盖由是也。朕虽不贤,岂非正其错乎?群臣,议定奏之!”群臣皆言:“陛下举失正枉,而定氏姓者,臣等冒死!”奏可。
戊申,诏曰:“群卿、百寮及诸国造等皆各言,或帝皇之裔,或异之天降。然三才显分以来,多历万岁。是以一氏蕃息,更为万姓,难知其实。故诸氏姓人等沐浴斋戒,各为盟神探汤!”
则于味橿丘之辞祸户岬坐探汤瓮,而引诸人令赴曰:“得实则全,伪者必害!盟神探汤,此云区诃陀智。或泥纳釜煮沸,攘手探汤泥,或烧斧火色,置于掌。
于是诸人各着木棉手襁而赴釜探汤。则得实者自全,不得实者皆伤。是以故诈者愕然之。予退无进。自是以后,氏姓自定,更无诈人。

相比之下,《古事记》的记载要简单扼要得多,而《日本书纪》则有明显润色加工的痕迹,不过却为我们指出了盟神探汤的具体方法。盟神探汤,据《延喜式》神名帐记载,须向甘樫坐神社四座之一的言八十祸津日神发誓,以请神判。

《日本书纪》中在其他各处也散见有盟神探汤的记载,比如应神九年纪四月条,就有“天皇敕之,令请神祇探汤。是以武内宿祢与甘美内宿祢,共出于矶城川湄,为探汤。武内宿祢胜之。”的记载。继体二十四年纪九月条也记载:“毛野臣乐置誓汤曰:‘实者不烂,虚者必烂!’是以投汤烂死者众。又杀吉备韩子那多利、斯布利,(大日本人娶蕃女所生为韩子也)恒恼人民,终无和解。”此外,中国的史料《隋书》倭人传也记载:“或置小石于沸汤中,令所竞者探之,云理曲者即手烂”。总之,盟神探汤,借助所谓神力来作判定,体现了古代日本浓重的咒术色彩。

允恭朝借助盟神探汤确定氏姓的故事,在很多的书籍中均有记载。比如《古事记》的序文中记有“允恭天皇正姓撰氏,勒于远飞鸟”;《新撰姓氏录》的序文、《令集解》户令户籍条“近江大津宫庚午年籍不除”也都加以引用;《弘仁私记》序的注解中对探汤的釜有如下注解:“今大和国高市郡有釜有是也”;《日本纪竟宴歌》(延喜六年)故事里的和歌;《释日本纪》卷十二、述义八、盟神探汤条等等,这可以理解为允恭朝盟神探汤的故事在编撰《记纪》的八世纪后,一直作为人们脑中印象深刻的记忆而流传下来。

然而,允恭朝借助盟神探汤确定氏姓这一点,却有不少学者对此提出了异议。

津田左右吉先生就允恭记中“天下氏氏名名人等之氏姓”一语提出疑问,因为这几乎与孝德纪大化二年诏“卿大夫臣连伴造氏氏人等。或本云名名王氏”(见罢品部诏)如出一辙,允恭记的记载很可能是将氏姓混乱急需判定的时代提前了,实际应该发生在《帝纪》成书之后。原秀三郎先生也认为盟神探汤虽然被《记纪》记为是允恭朝的事情,但实际上应该是甲子之宣(即大化二年宣布改新之诏)时才以此判定伴造、国造、评造等的氏上与职名,而天智朝之后盟神探汤作为一种神判仪式才相对固定下来。

与之相对,藤间生大先生则提出五世纪时中国、朝鲜半岛的贵族体制已经固定(编定系谱),日本的允恭天皇目前多被比定为倭王济(四四三——四六O年在位),盟神探汤的说法与东亚当时的一般状况并不冲突。津田左右吉先生认为允恭记的记载很可能是大化二年的翻版,但要是这样的话,就必须对目前比定为四七一年铸造的琦玉县稻荷山古坟出土铁剑加以解释了,因为铁剑铭文清楚的记载了乎获居臣(直)自上祖意富比垝以来的八代系谱,不仅如此,还明确记载了“比垝(ヒコ)—足尼(スクネ)—获居(ワケ)—获居—获居—○—○—获居臣(直)”这样表示身份的特定称号与姓。也就是说,这种制度最晚在四七一年就已经存在,只不过身份是否为世袭制尚有待证实。津田左右吉先生认为氏姓混乱而引起氏姓判定的时间需加以重新考察的观点,似乎是将制定氏姓与氏姓混乱这两个不同的时间段搞混淆了。倭王济的时代贵族制度已经有制度化的趋势,借助盟神探汤这一原始的风俗并非没有可能。

根据《古事记》的记载,远飞鸟宫是允恭天皇的宫居,而允恭天皇的和风称号“男浅津间若子宿祢”(记)、“雄朝津间稚子宿祢”(纪)都有“宿祢”称号。“宿祢”(足尼)是五世纪以大和为中心的周边地区为根据地、构成大和政权的畿内豪族的称号,五世纪中叶的允恭朝正是天皇的称号由“别(和气、和希)”向“大王”变化的过渡期,“宿祢”(足尼)很可能作为维持畿内豪族政治协调关系的共同称号而为天皇与有力豪族所共有。五世纪后半叶,“大王”权力得以扩张,于是五世纪后半叶到六世纪,畿内豪族的“宿祢”称号就变为臣、连、君、直这样的氏姓制称号了。也正是在六世纪,各氏族相对固定下来。允恭朝到雄略朝,恰好是五世纪中叶到后叶,正是大王对畿内豪族的身份加以确定之时,在大和飞鸟以盟神探汤来建立一种新的强化权力的身份秩序是有可能的。

然而,允恭朝到雄略朝的盟神探汤真的是确定氏姓吗?允恭记的“居盟神探汤瓮而定赐天下之八十友绪氏姓也”这一句值得加以注意,“八十友绪”记作“ヤソトモノヲ”,而推古二十八年纪是岁条“天皇记及国纪、臣连伴造国造百八十部并公民等本记”中“百八十部”记为“モモアマリヤソトモノヲ”, “トモノヲ”这一表示“部”的文字与允恭记中的“友绪”训读是一样的,这样的话,“八十友绪”其实就是“八十部”!

通过伴造(也称为氏上)来支配部民,这就是允恭朝盟神探汤的真正目的。即决定八十友绪(八十部)的氏姓、将氏人集团整编成部(トモ),并决定各部的指挥、监督者。

大和政权成立以来,在畿内居住的氏人集团就出仕朝廷并执掌一定的职能,五世纪后半叶大王权力得以强化,自然会对朝廷组织加以再编成,以强化自己的统治。如此认定部的指挥及监督者就十分有必要了,而这些指挥及监督者多由部的内部自行产生(一般均为有力者),也就是后来的伴造。伴造对包括品部在内的部的统辖大约在六世纪得以完成,而五世纪中叶至后半叶,即允恭朝至雄略朝恰好是确定伴造的时间,这样的话盟神探汤的真实用意就不难理解了。



物部氏与苏我氏


前文我们论述了盟神探汤与部(トモ)的关系,那么具体负责执行盟神探汤的又是什么人呢?个人认为分别是物部氏与苏我氏。

利光三津夫先生指出,《养老职员令》刑部省条记载所属解部“掌问穷争讼”,治部省条也提到解部“掌鞠问谱第争讼”,并提到“其解部是为别司、不在同员也”。解部作为治部卿、刑部卿的直接下属,掌管司法事务,某种程度上独立于令制官职之外。

让我们看看史料中有关解部的记载:刑部少解部从六位下苅间连养德(见《大日本古文书》二之天平十年周防国正税帐)、中解部从六位上韩国连毛人(见《大日本古文书》十三之天平宝字二年八月十八日“造东大寺司移”)。掌管解部的苅间连氏是物部氏的支族(见《旧事本纪》天孙本纪,与借马连、轻马连同为物部氏一族),而韩国连氏据《续日本纪》延历九年十月壬申条记载外从五位下韩国连源等的奏言“是以,源等先祖盐儿。以父祖奉使国名,故改物部连为韩国连”,是奉朝廷之命驻留在朝鲜半岛的物部氏一族。物部氏所负责的是与军事、裁判有关的审理、行刑等事务,将苅间连、韩国连两氏安排在解部,应该不是偶然。

前之园亮先生指出,大化改新前物部氏被大王委以裁判氏姓的争讼及刑罚之重任,苅间连、韩国连两氏于是奉物部氏之命分掌解部,这样看来借助盟神探汤来裁定氏姓,其执行者应该就是物部氏,而这正符合物部氏在五世纪中、后叶拥有权势的史实。

盟神探汤的所在地甘橿丘也值得引起注意,石母田正先生指出甘樫神社是祭祀武内宿祢的,皇极三年纪十一月条就记载苏我入鹿在甘橿丘建造宅邸,可见苏我氏也与此丘关系密切。武内宿祢传说是苏我氏等大和众多豪族的共同祖先,那么甘樫神社祭祀武内宿祢也决不是偶然的。

应神九年纪所记载的武内宿祢盟神探汤的故事,提醒我们盟神探汤不仅与物部氏有关系,很可能也与在甘橿丘建造宅邸的苏我氏有关。换句话说,盟神探汤的执行者很可能发生了变化。

据《古语拾遗》记载苏我氏的崛起源于长谷朝仓朝(即五世纪后半叶的雄略朝)苏我满智宿祢检校三藏。虽然在雄略朝是否就已经有独立的内藏和大藏还有待证实,但苏我满智宿祢在雄略朝成功获得了朝廷之藏的管理与支配权却是大致可信的。由此苏我氏的根据地(有大和国高市郡苏我里、河内国石川郡、大和国葛城郡、大和国轻四种说法)就变成了靠近飞鸟宫的甘橿丘附近地区。正因为这样,苏我氏才可能在甘橿丘进行盟神探汤,那么五世纪后半叶有需要进行盟神探汤的理由吗?

平野邦雄先生认为,五世纪后半叶的雄略朝正是渡来系技术集团被整编为部民之时,众多的渡来系技术集团被编成品部(べ·トモ),而管理这些品部的恰恰就是苏我氏。以盟神探汤的方式将渡来系技术集团编成品部(职业部)并确定其氏姓,将之纳入已有的伴造秩序体系中,无疑是必然和必须的。

那么是不是允恭朝的盟神探汤其实就是此次渡来系技术集团编成品部的投影呢?个人认为并非如此。也就是说,盟神探汤在允恭朝与雄略朝都是举行过的,而负责此事的分别是物部氏与苏我氏,其直接结果就是部民制的建立与完善。



トモ的成立与编成


对于大化前代部的成立及以伴造管理品部,平野邦雄先生有非常详细的论述。五世纪大伴、物部这样的连姓豪族就已经有自己的部和伴造,其伴造还成为大王政权的成员。《记纪》所记载的“八十友绪”、“百八十部”正说明部的种类繁多,除了大伴、物部、中臣、忌部等大氏族外,其他比较小的氏族形成部和伴造的时间大约是在五世纪后半叶至六世纪之间。

品部的种类按其管理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很多种。平野邦雄先生将其分为属于古代内廷的:殿部、水部、扫部、藏部、史部等(此后多为负名氏担任),以及在宫廷工房从事生产的:锦部、鞍部、马饲部、金作部、狛部、服部等。

平野邦雄先生认为,前者以雄略朝为成立下限,按史料记载来看,集中在五世纪末成立,后者则主要是五世纪末百济的渡来技术生产集团,被编入汉人、今来汉人、倭汉氏,受其指挥。《新撰姓氏录》逸文《坂上系图》记载,与忍海汉人、鞍部、金作部、飞鸟衣缝、锦部相对应的,有名为忍海、鞍作、金作、飞鸟、锦织等各村主姓氏族,是所在各部的统率者,此后的锦部造、锻冶造(首)、马饲造(首)、狛造、服部造等则负责朝廷工房的生产。平野邦雄先生认为大和朝廷宫内品部的设置与百济的十二部司所构成的内官制非常相似。很可能是百济的内官制在五世纪末传入日本,从而促使大和朝廷的政治机构发生变革,形成了这些品部。

直木孝次郎先生对于部的划分有不同的看法,他将之分为固有系(名代、子代):靭负、膳夫、舍人、殿守、扫守、水取、酒人,以及渡来人系:陶作、鞍作、画书、锦织、衣缝、史(文人)、藏人、金作、宍(古同“肉”)人。与平野邦雄先生不同的是,他将内廷的史部、藏部划为渡来人系。

本人比较赞同直木孝次郎先生的划分办法,即雄略朝之前是固有系的部成立之时,而雄略朝之后则是渡来人系的部大量形成之时。

固有系的部在允恭朝于物部氏的领导下以盟神探汤的形式加以组织、编成。允恭朝时大王的权力得以伸张,整备内廷就变得必要了,于是以盟神探汤这种咒术色彩浓厚的方式来确定固有系部的氏姓以及部的指挥、监督者,这便是允恭记中所记载的“定赐天下之八十友绪氏姓也”。

那么渡来人系的情况又如何呢?忍海汉人以忍海村主为首领,居住在大和国忍海郡(御所市北部),与居住在高宫(葛上郡高宫乡、御所市东南)、佐糜(河内国石川郡、葛城上郡佐味)、桑原(葛上郡桑原郡)的汉人一起被称为四邑汉人,都是葛城氏的领民。据《新撰姓氏录》逸文《坂上系图》记载,其首领分别为忍海村主、高宫村主、佐味村主、桑原村主,也就是说,“村主”这一可能来源于朝鲜半岛的称谓被用来称呼这些汉人首领。

雄略天皇即位后葛城氏灭亡,原本归属葛城氏的四邑汉人转而归属汉人集团的东汉直氏,并为大王国家所直接掌握,负责监督的正是新兴的苏我氏。雄略纪中有不少关于东汉直氏作为渡来系技术集团管理者的记载。

雄略二年十月是月条就提到史部的身狭村主青和桧前民使博德受到天皇的宠爱。身狭村主青的居住地在大和国高市郡牟佐,桧前民使博德的居住地在临近的桧前乡,估计桧前村主也住在那里。但是,博德的氏名民使据《新撰姓氏录》山城国诸藩、汉条记载,与后文提到的高向村主有相同的祖先,也就是说,桧前民使博德与桧前村主并不同源(高向村主祖先为段姓汉人、桧前村主祖先为高姓汉人)。

雄略七年条有“命东汉直掬,以新汉陶部高贵、鞍部坚贵、画部因斯罗我、锦部定安那锦、译部卯安那等,迁居于上桃原、下桃原、真神原三所。或本云,吉备臣弟君还自百济,献汉手人部、衣缝部、肉人部。”的记载。

雄略十六年十月条“聚汉部,定其伴造者,赐姓曰直。一本云,赐汉使主等赐姓曰直。”东汉直氏成为伴造。据《古语拾遗》记载:“更立大藏,令苏我麻智宿祢,检校三藏。(斋藏、内藏、大藏)秦氏出纳其物,东西文氏勘录其簿。是以汉氏赐姓,为内藏、大藏,令秦汉二氏为内藏、大藏主钥,藏部之缘也。”很明显,监督汉人集团的就是管理三藏的苏我氏。

雄略朝重新组织并利用了原属葛城氏的四邑汉人及百济渡来技术集团,据《新撰姓氏录》逸文记载七姓汉人中段姓成为高向村主、皂姓成为大和国宇太郡波多村主、高姓则成为了桧前村主(七姓后分为村主三、首四、史二)。汉人集团范围的确定、集团的指挥与监督者的认定,这些通过在飞鸟甘橿丘举行盟神探汤仪式而加以判定,其执行者应该就是苏我氏(或东汉直氏)。

佐伯有清先生指出五、六世纪拥有先进技术的汉人集团的首领,在六、七世纪前半叶的称号为村主、首,到了七世纪中叶以后,村主就改为氏姓制的造、连。

史部的身狭、桧前,新汉的鞍部、锦部、画部等四邑汉人这些渡来人集团,其首领常常称为“某村主”,这一点也值得注意。村主是汉人集团内部的有力者,负责指挥、监督渡来人系品部。宍人、酒人中的“人”,其实与“村主”一样是种称呼,熊本县江田船山古坟出土的大刀,其铭文上就有“典曹人”, 琦玉县稻荷山古坟出土铁剑铭文中也有“杖刀人首”的字样,可见“人”也很可能是品部首领的一种称号。而铁剑铭文中同时出现的“杖刀人首”与“乎获居直(臣)”可能是五世纪后半叶获加多支卤大王时代(即雄略天皇时),随着大和朝廷对东国支配力的增强及氏姓制度的建立,而在东国豪族的“人”、“获居”称号之后,又加上了“首”、“直”这样一个大王赐于的姓。

现在让我们来总结一下,五世纪允恭朝到雄略朝是部的编成时期,固有系的部在物部氏的领导下于允恭朝得以组织化,渡来人系的部则在苏我氏的领导下以雄略朝为中心得以组织化。《记纪》记载允恭朝盟神探汤一事其实向我们揭示了组织化的方法。通过盟神探汤,确定部的范围,并将其指挥监督者冠以“首”、“村主”的称号,利用他们来掌握各部,大和朝廷借此革新并巩固了自己的统治。

为一目了然,列出简表如下:

トモ    成立时期         组织、监督的氏族  トモ首领的称号   备注
固有系   五世纪中叶(允恭朝)   物部氏       首         后成为氏姓制称号之一
渡来人系  五世纪后期(雄略朝)   苏我氏(东汉直氏) 村主        后成为氏姓制称号之一


本文探讨了盟神探汤与部的编成,也简单论述了物部氏、苏我氏与之的关系,盟神探汤的场所在飞鸟甘橿丘,所施行的范围也大多局限在大和周边地区。现在还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同时期的强大豪族大伴氏是否与盟神探汤和部的编成有关系呢?这将是今后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