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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现在的人真狠! [打印本页]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6 10:32     标题: 现在的人真狠!

昨天看报纸,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强奸了个姑娘~~~ 姑娘的家人告到法院,因为罪犯才十三岁,宣布无罪释放,只判赔九千块钱而已~~~~谁知道这小子一听不到判刑年龄高兴坏了,一不作二不休,晚上跑到姑娘家把姑娘的母亲乱刀砍死了!足足砍了十九刀!~~~结果民愤大了,法院商量半天结果还是只判了个一年八个月,我咧!~~~ 于是报纸上有法律专家说现在的人比二十年前的人早熟多了,犯罪年龄有日趋变小的趋势,应该与时俱进,将判刑年龄至少提前二三年才对!
作者: 大意觉迷    时间: 2006-4-6 10:34     标题: re:我觉得应该在年龄的基础上附加考虑动机,如...

我觉得应该在年龄的基础上附加考虑动机,如果有很强烈的钻法律空子的动机就重判![em02]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6 10:36     标题: re:古时候讲究杀人偿命!我看这一条应该沿袭!...

古时候讲究杀人偿命!我看这一条应该沿袭!不管多大的年纪,谁也没有权利去剥夺无辜人的生命!~~~~ 十三岁杀人就可以没事,这不滑稽可笑么?~~~ 战国时秦武阳年十三杀人于市,可到了秦庭不是也吓得筛糠一样吗?这种人就是欺善怕恶,决不可轻饶!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6 10:37     标题: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大意...

引用:
下面引用由大意觉迷发表的内容: 我觉得应该在年龄的基础上附加考虑动机,如果有很强烈的钻法律空子的动机就重判!
这半夜砍人十九刀,明摆着就是蓄意杀人嘛!要是砍个一两刀还可以说是冲动,这砍十九刀,就是把人往死里整呀~~~ 而且半夜去砍,而不是白天砍,更说明这小子是有预谋的!
作者: 林月清纨    时间: 2006-4-6 10:39     标题: re:基本上在9刀以上就判为蓄意杀人····

基本上在9刀以上就判为蓄意杀人····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6 10:40     标题: re:我觉得现在的法律的确有不够合理之处~~~...

我觉得现在的法律的确有不够合理之处~~~~死套教条,就有很多空子可钻啊~~~ 要是一般的犯罪也还罢了,这强奸和杀人都是性质极为恶劣的大罪!这种人表想期待他坐个一年八个月的牢就会翻然悔悟,重新做人,只怕长大了更是祸害啊![em07]
作者: 大意觉迷    时间: 2006-4-6 10:40     标题: re:我觉得只有少年误杀+诚心悔过的态度才可以...

我觉得只有少年误杀+诚心悔过的态度才可以轻判.不能搞一刀切.[em11]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6 10:43     标题: re:判刑上应该考虑性质的!就象强奸与轮奸不能...

判刑上应该考虑性质的!就象强奸与轮奸不能等同,后者要恶劣的多!~~~~ 如果这十三岁的小子只是偷或抢,还可以网开一面,可现在这强奸/杀人居然也没事,真是让人为之气结![em02]
作者: 大意觉迷    时间: 2006-4-6 10:43     标题: re:说起来以前人也善良不到哪去,但都经不起大...

说起来以前人也善良不到哪去,但都经不起大世面![em06]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6 10:45     标题: re:现在杀人也方便,有刀有枪的,难怪有黑社会...

现在杀人也方便,有刀有枪的,难怪有黑社会的老大暗地里说,对头找二十岁以上的人来他一概打杀,可要是找十几岁的人来他就赶紧跑!因为你打死他的赔命,他打死你没事!~~~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6 10:49     标题: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大意...

引用:
下面引用由大意觉迷发表的内容: 说起来以前人也善良不到哪去,但都经不起大世面!
我觉得以前的人还是应该善良老实一些~~~ 如今外界的诱惑太多太大,不良信息又多又容易获得,再加上人心不古,很多事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笑贫不笑娼~~~坑蒙拐骗的太多了![em04]
作者: 文岛昌信    时间: 2006-4-6 11:37     标题: re:现在社会上的诱惑太多了,对于许多未成年人...

现在社会上的诱惑太多了,对于许多未成年人危害挺大的。我觉的从幼儿园就要开始进行做人的教育。。。不然以后都是“学习标兵、品德魔王”那多恐怖阿[em07]将来我老了,武力防御力下降了,万一给个10岁的小孩秒杀。。。那多丢脸[em08]
作者: 林飞影    时间: 2006-4-6 11:42     标题: re:tmd~~无语了~~~什么世道~~~[e...

tmd~~无语了~~~什么世道~~~[em02]
作者: 奥多文斯    时间: 2006-4-6 12:26     标题: re:早知道前几年也去犯事了

早知道前几年也去犯事了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6 12:48     标题: re:可怜的奥多已经满十八了啊~~~[em01...

可怜的奥多已经满十八了啊~~~[em01][em07]
作者: 奥多文斯    时间: 2006-4-6 17:57     标题: re:哎,不能犯了,做个不杀人的好公民

哎,不能犯了,做个不杀人的好公民
作者: 云间舞鹤    时间: 2006-4-6 18:07     标题: re:大概那厮满了年龄会被继续整治,绝没好下场...

大概那厮满了年龄会被继续整治,绝没好下场的。然这之前为何有第二次下手的机会呢?动作未必太快了。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6 18:44     标题: re:看报道第一次是无罪释放,自然有机会去杀人...

看报道第一次是无罪释放,自然有机会去杀人了~~~而且杀人后也就判个一年八个月就没事了,要是家里有点钱再送送,估计连牢都不用坐,在看守所呆两天就能放出来继续玩咯~~~TMMD!
作者: 云间舞鹤    时间: 2006-4-6 20:01     标题: re:理论上该被送进少教所缓缓折磨才对。[em...

理论上该被送进少教所缓缓折磨才对。[em05]
作者: 笕英策    时间: 2006-4-6 20:14     标题: re:那小子第二次去杀人,其父亲是负有教唆责任...

那小子第二次去杀人,其父亲是负有教唆责任的。上梁不正下梁歪,其实教育还是最大的关键。 但是考虑到他刑满释放后的危害性,还是就地处决为好。一刀切就一刀切吧。
作者: 云间舞鹤    时间: 2006-4-6 20:19     标题: re:监护人的确会倒大霉的。(不过遇上这种情况...

监护人的确会倒大霉的。(不过遇上这种情况不是都会先判上五六年,等他满十八岁了再一击必杀得吗——突然注意到那个崽子在十四以下。shit) 查到那个报道了,此渣杀人的时候过十四了。哼哼,它完了。
作者: 笕英策    时间: 2006-4-7 00:00     标题: re:过了十四就可以负刑事责任了。

过了十四就可以负刑事责任了。
作者: 奥多文斯    时间: 2006-4-7 07:33     标题: re:那年满19负虾米责任?[em09]

那年满19负虾米责任?[em09]
作者: 踏月追风    时间: 2006-4-7 10:03     标题: re:没错,这样的家伙,该杀

没错,这样的家伙,该杀
作者: 原信之    时间: 2006-4-7 10:08     标题: re:没办法...所谓的法制,就是钻法律空子....

没办法...所谓的法制,就是钻法律空子... 如果是人治的话,那混蛋早挂了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7 12:15     标题: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云间...

引用:
下面引用由云间舞鹤发表的内容: 监护人的确会倒大霉的。(不过遇上这种情况不是都会先判上五六年,等他满十八岁了再一击必杀得吗——突然注意到那个崽子在十四以下。shit) 查到那个报道了,此渣杀人的时候过十四了。哼哼,它完了。
然则我看到的消息说他户口上的年龄是十三岁,莫非是他家里人搞了鬼,用以逃避刑罚?!
作者: 云间舞鹤    时间: 2006-4-7 12:43     标题: re:强奸之时13,隔一年多杀人,就14了。只...

强奸之时13,隔一年多杀人,就14了。只判他一年零几月肯定有问题。没错判的话他这辈子就烂在笼子里了(个人意见)[em02]
作者: 林飞影    时间: 2006-4-7 12:50     标题: re:md~~~才想起来~~~够早熟的了~~~...

md~~~才想起来~~~够早熟的了~~~[em02]
作者: 泥舟斋    时间: 2006-4-7 14:11     标题: re:人之初,性本恶啊~~虽然没那人这么BT,...

人之初,性本恶啊~~虽然没那人这么BT,但记得小学(也就是12岁之前)也有火大了举刀(菜刀)砍人未遂(刚拿起来就被缴械了)的记录 这个~~不算早熟吧==!! 然则一年八个月,这个怎么看也不正常啊~~司法公正啊
作者: 林飞影    时间: 2006-4-7 16:48     标题: re:那个估计是武打片看太多了~~~和这个小孩...

那个估计是武打片看太多了~~~和这个小孩干的可不一样~~~他是看*片~~~[em04]
作者: 原信之    时间: 2006-4-7 17:10     标题: re:想了想...偶小时侯怎么就没做什么伤天害...

想了想...偶小时侯怎么就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捏...[em10]
作者: 奥多文斯    时间: 2006-4-7 18:11     标题: re:;楼上的想干甚伤天害理的事捏

;楼上的想干甚伤天害理的事捏
作者: 原信之    时间: 2006-4-7 19:37     标题: re:[em12]想了也没用了...偶已经不小...

[em12]想了也没用了...偶已经不小了...
作者: 宇都宫壬纲    时间: 2006-4-8 13:07     标题: re:。。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呀。。。[em04]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呀。。。[em04]
作者: 藤原泰明    时间: 2006-4-8 16:10     标题: re:我的意思是,第一次应该把那个小孩弄成太监...

我的意思是,第一次应该把那个小孩弄成太监 如果他不悔改,第二次直接拉出去砍了 这种人,少一个,世界就会清净很多[em02]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8 16:26     标题: re:第一次应该把那个小孩弄成太监~~~~赞啊...

第一次应该把那个小孩弄成太监~~~~赞啊!偶们怎么就没想到捏?[em01]
作者: 奥多文斯    时间: 2006-4-10 07:12     标题: re:这贴都加精啊..........[em0...

这贴都加精啊..........[em04]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10 18:33     标题: re:嗯,特别为引起十四岁以下的人注意而加的精...

嗯,特别为引起十四岁以下的人注意而加的精啊~~~挖卡卡~~~[em06][em09][em01]
作者: 藤原泰明    时间: 2006-4-10 22:55     标题: re:豪哥比我腐朽多了…………我还没随便给...

豪哥比我腐朽多了………… 我还没随便给自己加精呢[em09]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4-10 23:15     标题: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藤原...

引用:
下面引用由藤原泰明发表的内容: 豪哥比我腐朽多了………… 我还没随便给自己加精呢
嗯,俺是自己码的文章一律不加精,专给别人码的文章加精~~~~为了不至于太吃亏,就只好给自己的水帖加精了~~~呵呵~~~[em01][em01]
作者: 服部帅帅    时间: 2006-5-6 13:58     标题: re:杀就杀吧 这有什么啊

杀就杀吧 这有什么啊
作者: 冷泉宏理    时间: 2006-5-6 17:12     标题: re:其实中国刑法漏洞还是蛮多的,但是高院有不...

其实中国刑法漏洞还是蛮多的,但是高院有不做事。所以要把他闹到媒体上,乱子大了就有人上报朝庭,吾皇恼怒后责令高院解释后,高院再出个最高解释什么的,这事情基本就过去了。最多再赔点钱吧。 中国的法律,在很多方面操作性都不强,整天就在那里拼拼补补的。不过话有说回来了,国之大法《宪法》都弄成那样,其他的也就凑和吧[em11]
作者: 苍真    时间: 2006-5-6 18:43     标题: re:[em12] 吹个球呀吹个大气球~

[em12] 吹个球呀吹个大气球~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6-5-6 19:21     标题: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冷泉...

引用:
下面引用由冷泉宏理发表的内容: 其实中国刑法漏洞还是蛮多的,但是高院有不做事。所以要把他闹到媒体上,乱子大了就有人上报朝庭,吾皇恼怒后责令高院解释后,高院再出个最高解释什么的,这事情基本就过去了。最多再赔点钱吧。 中国的法律,在很...
摇头,宏理你还没领悟啊~~~ 打个比方,可以判 5---20年,送钱的就 5年,不送的就 20年 ~~~~ 要是啥都规定得死死的,法院还吃啥啊?嘿嘿~
作者: 服部帅帅    时间: 2006-5-7 02:53     标题: re:我好像明白44楼的意思了 44楼是想说...

我好像明白44楼的意思了 44楼是想说 有钱能使鬼推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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